长沙市高铁新城武广片区黎托路、粟塘路、合丰路道路建设;高铁新城(武广片区)第二阶段复绿建设;新花侯路景观提质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市高铁新城武广片区黎托路、粟塘路、合丰路道路建设;高铁新城(武广片区)第二阶段复绿建设;新花侯路景观提质工程建设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5】822号、799号;长发改投资【2016】17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沙市武广新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沙市高铁新城武广片区黎托路、粟塘路、合丰路道路建设;高铁新城(武广片区)第二阶段复绿建设;新花侯路景观提质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长沙市高铁新城武广片区
2.3项目建设内容:
本次招标包括长沙市高铁新城武广片区黎托路、粟塘路、合丰路道路建设;高铁新城(片区)第二阶段复绿建设;新花侯路景观提质改造等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施工及交付全过程的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1)为完成本项目所需建安工程费用的资金筹措、投入;
2)本项目黎托路、粟塘路、合丰路建安工程施工(含路基、路面、下穿通道、人行通道、管线综合、排水、绿化、景观、亮化、交通设施及相应配套设施等)及高铁新城(片区)第二阶段复绿、新花侯路景观提质改造工程施工,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为使工程具备竣工交付条件所需办理的各项相关手续及管理服务。
2.4工程造价: 约2.8亿元
2.5工期:总工期暂定24 个月(此工期为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依据);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承诺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8招标范围:1)黎托路(机场高速南辅道-劳动路):北起机场高速南辅道,南至劳动路,全长1217m,其中机场高速南辅道至粟塘路段设计标准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30km/h,规划路幅宽度为20m;粟塘路至劳动路段设计标准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40km/h,规划路幅宽度为36m。路面结构型式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排水按规划采用雨污分流制。工程造价约4200万元。2)粟塘路(京港澳高速东辅道-新花侯路):西起京港澳高速东辅道,东至新花候路,全长1036,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车速40km/h。规划路幅宽度为30m。路面结构型式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排水按规划采用雨污分流制。工程造价约3700万元。3)合丰路(京港澳高速东辅道-川河路):长沙市合丰路道路建设工程位于武广片区,西起京港澳高速,东至川河路,道路等级为城市Ⅰ级次干道,设计车速40 km/h,通道为双向四车道。全长1.99公里,工程造价约7000万元。4)高铁新城(片区)第二阶段复绿建设项目:黎托路(劳动路至曲塘路)东厢15米,劳动东路(黎托路至新花候路)南厢15米,川河路(劳动路至香樟路)西厢15米、东厢6米范围;劳动东路(新花候路至川河路);曲塘路(武广高铁线至川河路);支路二(武广高铁线至川河路);支路三(武广高铁线至川河路)、平阳南路(支路三至香樟路)等道路两厢15米范围。工程造价约3700万元。5)新花侯路景观提质改造工程:本次花侯路提质项目北起机场高速,南到湘府路,总长5022米。此次提质设计范围包括:道路中央绿化带、人行道、25米路侧临时绿带(部分地段根据用地及拆迁实际适当减少)以及重要路口节点。同时需考虑市政工程:车行道路面、路灯、公交站、交通指示灯、坐凳、垃圾桶等专项设施提质。其中香樟路至湘府路段,只对市政部分进行提质:车行道路面、路灯、公交站、交通指示灯、垃圾桶等提质专项,景观部分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工程造价约9000万元。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投标人入围业绩要求:
(1)2011年以来承担过一个以上(含一个)投资额不少于1.5亿元人民币的投资项目(不限投资项目的类别,包括在投项目、作为独立投资人签订的投资项目或者投资人为实施项目而成立的项目公司所签订的投资合同或者按投标人所签订的投资合同股份比例计算金额不少于1.5亿元人民币的投资项目。证明材料以合同文件为准,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
(2)2013年以来至少承担过一个以上(含一个)单项合同额 1.5 亿元人民币以上(含 1.5 亿元)市政道路工程(或景观提质工程)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入围业绩不接受港澳台地区及境外业绩。
施工入围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施工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3.4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投融资能力,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出具的,其拥有不少于人民币4亿元的银行信贷证明或其账户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有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的银行存款证明。
3.5投标人总资产不得低于50亿元,净资产不得低于10亿元(或等值外币,以投标截止时间的中国人民银行汇率为准)。上述数据以2015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为依据。
3.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要求:
(1)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总项目负责人1人,总技术负责人1人,本项目在投标时不需配备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但在投标时须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各子项目(3条道路、复绿建设、景观提质)实施前严格按湘建建[2015]57号文及招标人的要求配备到位。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分期开工时,按分期实际开工工程规模配备关键岗位人员。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并需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2)拟任的总项目负责人、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无在建工程。
(3)拟任的总技术负责人、子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以上(含高级)职称;
(4)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同时提供查询网站名称、网址、密码等能查询)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网址;
(6)拟任本次投标项目的总技术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要求编制技术标(暗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100.00 万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开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请各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5.6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5.7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8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23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csjszbb.com)、《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获取 招标文件(含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
6.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7年2月8日(含) 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任何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3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csjszbb.com)、《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4请投标人可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csjszbb.com)、《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下载招标控制价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2月27日9:00(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二楼大厅大屏幕;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开标验证须提交的资料:
7.4.1 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三、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项目负责人。
7.4.2开标验证由现场监委和行政监督人员在开标现场进行查验。投标人未按以上7.4.1要求提交验证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当场退回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9投标人基本信息入库
9.1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或未在投标文件中附其复印件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对于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未要求入库,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信息的,以招标文件的要求为准。
9.2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的通知(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要求,投标人基本信息入库时不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但应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投标人应对其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原件的一致性负责。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可通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二维码查询企业资质情况
入库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提供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由评标委员会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为不合格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
10、招标人
长沙市武广新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11、行政监督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4898300 84898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