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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平新区杉木路绿带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6-01-04
项目名称: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3800万

隆平新区杉木路绿带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平新区杉木路绿带项目已由长沙市芙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芙发改投【2015】16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沙市芙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绿化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隆平新区杉木路绿带项目

       一标段:远大路—白竹坡路(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白竹坡路—人民东路(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中的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中标单位不能为同一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如某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在两个标段中同时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必须放弃中标金额较小的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仅保留中标金额较大标段的中标资格。

(2)建设地点:隆平新区杉木路西侧,沿杉木路方向成带状,南起人民路,北至远大路;

(3)建设规模:绿带总长约905米,总面积约76593.26平方米(以国土部门测绘成果为准)。总建筑面积1373.68平方米(以规划部门核定面积为准),铺装面积16886.1平方米,绿地面积58386.44平方米,停车场面积870平方米。工程费用约3800万元。

一标段:远大路——白竹坡路:用地红线面积:30147㎡;建筑面积(单层管理用房):432.02㎡;铺装面积:7972.1㎡;沥青道路面积:663.8㎡;植草砖停车位面积:334.5㎡;绿地面积:20551.3㎡; 工程费用约1500万元。

二标段:白竹坡路——人民东路:用地红线面积:46446.3㎡;建筑面积(单层管理用房):864.04㎡;铺装面积:12101㎡;沥青道路面积:584.6㎡;植草砖停车位面积:500.3㎡;绿地面积:31975.7㎡;工程费用约2300万元。

(5)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雨水花园、游路广场、自行车道、消防通道、公园管理用房和配套设施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7)质量标准:合格;

(8)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

(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4〕259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报价部分采用附表6〈1〉)。报价只计算投标总报价得分,投标总报价基准分为100分,权数取值按K4。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一标段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持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二标段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持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由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的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一标段、二标段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省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湖南省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无在建项目;

(2)一标段、二标段技术负责人具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中级职称。

(3)一标段、二标段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按湘建建【2015】57 号文严格执行,且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岗位资格证书应在有效期内,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的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拟任施工员取得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安全员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及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质量员取得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省外企业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4)参与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和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

1)企业诚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没有因丧失商业信誉或重大责任事故被取消投标资格;

    2)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湖南省外企业必须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且必须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以及拟任该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建项目证明;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注册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6、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一标段:人民币叁拾万元整;二标段: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

(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帐为准。

(3)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①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②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交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交纳。

③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④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7、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14日起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csggzy.com.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8、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617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敬请留意,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9、投标文件的递交:

①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5日9:00时整。

②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开标室。具体标室见二楼大厅大屏幕。

③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11、其他内容:

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具体入库程序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

入库地址: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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