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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泡沫玻璃保温材料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8-07-12
项目名称:
长沙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泡沫玻璃保温材料招标项目
开标时间:
2018-08-15
项目预算:
200万

长沙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泡沫玻璃保温材料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长沙市轨道交通五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其长沙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泡沫玻璃保温材料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泡沫玻璃保温材料招标项目

二、招标编号:CSGDGK-2018020

三、资金来源:自筹及财政资金

四、工程概况:

长沙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22.5km,设车站18座,均为地下车站,其中换乘站7座,平均站间距1.28km,最大站间距2.443km,为时代阳光大道站至湘府路站区间,最小站间距0.687km,为东郡至万家丽广场区间。与1、2、3、4号线共用杜花路控制中心。全线设置两座主变,分别为长善路主变和天际岭主变

五、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

长沙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范围内所有泡沫玻璃保温材料供货、检验、包装、运输、现场仓储、安装督导、调试、验收、培训、技术资料及质保期内服务等。

  1.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设备数量:详见用户需求书。

    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交货或安装地点。

    5、计划工期:

    2018年11月开始供货,2019年4月完成供货及调试,具体供货日期设计联络阶段确定;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此为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承诺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6、质保期:质保期为自试运营之日起不少于24个月,具体以用户需求书为准。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泡沫玻璃保温材料制造商。

    2、投标人所投泡沫玻璃保温材料须具有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防火性能检验报告。

    3投标人制造的泡沫玻璃保温材料须具有1项(含)以上入围业绩。

    入围业绩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60个月内的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含)以上的泡沫玻璃保温材料合同业绩。不接受港澳台或境外业绩。

    4、投标人须确保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的状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因相关原因被我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轨道公司项目投标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12日至2018年815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csjszbb.com/zbbmh/zbbmh/)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投标人须先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址:http://ggzy.changsha.gov.cn)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八、招标文件的澄清与答疑:

    1、不统一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8 71817:00(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澄清与答疑文件(不含问题的来源)于投标截止时间15 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3、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澄清与答疑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投标人应及时浏览相关网站,掌握招标人对该项目澄清和答疑的发布信息,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5、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文件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文件为准。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大写伍万元(¥15万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4.1 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4.2 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暂行)》,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6、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8159: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验证需提交的资料

    4.1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包投标商务文件“五、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参加开标。

    4.2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包投标商务文件“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参加开标。

    4.3开标验证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在开标现场进行。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交验证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当场退回其投标文件。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二、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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