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湘潭经开区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招标编号:HXYDGC-20230104)变更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及分值 评审标准 评审计分 1 投标人(企业) 类似业绩 (4分)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29.93万元的退化林修复或油茶林或营造林或园林绿化业绩。1个计2分,计2个项目,最多计4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并同时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查询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计分。 2 项目经理 类似业绩 (3分)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任项目经理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29.93万元的退化林修复或油茶林或营造林或园林绿化的项目经理。计3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并同时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查询截图及网址,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应体现其为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不予计分。 3 技术负责人 类似业绩 (2分)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任技术负责人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29.93万元的退化林修复或油茶林或营造林或园林绿化业绩的技术负责人。计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并同时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查询截图及网址,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应体现其为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否则不予计分。 8 投标人和拟任项目经理不良行为记录 (1分) 投标人和拟任项目经理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没有不良行为记录的,计1分,否则不予计分。 注: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页查询截图为准。 序号 评审因素及分值 评审标准 评审计分 1 投标人(企业) 类似业绩 (4分)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29.93万元的退化林修复或油茶林或营造林或园林绿化业绩。1个计2分,计2个项目,最多计4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2 项目经理 类似业绩 (3分)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任项目经理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29.93万元的退化林修复或油茶林或营造林或园林绿化的项目经理。计3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应体现其为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不予计分。 3 技术负责人 类似业绩 (2分)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任技术负责人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29.93万元的退化林修复或油茶林或营造林或园林绿化业绩的技术负责人。计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应体现其为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否则不予计分。 8 投标人和拟任项目经理不良行为记录 (1分) 投标人和拟任项目经理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没有不良行为记录的,计1分,否则不予计分。 注:提供无不良行为记录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二、本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变更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变更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鑫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湘潭市林业局 日期:2023年2月20日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商务部分评审计分表中:
现变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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