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的
湖南省韶山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及现代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湖南省韶山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及现代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编制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
潭市财采计(2023)0008号3、采购代理编号:
XTLWZ-2022-12074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元人民币) |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代理服务收费 |
01 | C20020800/ 环境评估服务 | 详见磋商文件 | 1项 | 1641900.00元 | 1、服务期限:(1)环境影响报告:2023年4月15日前应完成编制工作,并送采购人审查。同年4月30日前按采购人的修改意见修改,并送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如果省、市人民政府或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要求设计时间提前的,则以通知的时间为准。(2)环境保工程实施方案:2023年6月15日前应完成编制工作,并送采购人审查,同年6月30日前按采购人的修改意见修改,并送行政主管部门审批。(3)勘测设计服务期限:韶山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实施完成,计划2026年3月底完成,具体以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2、实施地点:韶山灌区范围内。 3、付款方式:(1)中标单位必须提供正规发票、办理支付审批手续后,采购人才支付相应的费用。(2)递交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审定的所有报告成果,并办理完支付审批手续之日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25%的费用。(3)递交环境保护工程实施方案批复文件及审定的所有设计成果,并办理完支付审批手续之日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60%的费用。(4)项目当年度任务完成验收后,支付合同总价的5%,每个年度支付一次,共3个年度。如果项目提前2年或1年完成的,可以提前支付。(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 24268元 |
1、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5)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
2、
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
拒绝 进口产品参加磋商采购。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必须是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注册合格的环评机构,拟任环境影响评价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环评工程师资格证书,提供环评机构查询网页截图、注册环评工程师查询网页截图及近其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2022年7月至今)由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2)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拟任环保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以及其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2022年7月至今)由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户开户证明复印件;
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供应商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8、投标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一)
9、本次磋商采购
接受(接受或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明确各方权利义务;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1、请各单位从
2023年
2 月
14 日起至
2023年
2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止(北京时间),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网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磋商文件与书面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供应商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
2023年
2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4018.jhtml。
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xiangtan.gov.cn、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 、湘潭政府采购网http://xtcg.cz.xiangtan.gov.cn/上发布。
5、供应商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
2 月
27 日
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六、磋商保证金
(1)
磋商保证金 1.1金额为:人民币
壹万元整。
1.2.磋商保证金递交方式:
银行转账/保证保险/银行保函。
1.2.1
银行转账:
①供应商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磋商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222.243.150.80:8090/zlxz/3480.jhtml)
②各供应商需在递交磋商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
1.2.2
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的形式,供应商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平台(http://222.243.150.80:8090/hqbzj/index.jhtml)查阅本项目采购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供应商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1.2.3
银行保函: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供应商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采购人。
(注:汇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以备查账)
(2)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函及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请投标单位及时关注磋商保证金到账情况,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致电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业务科室进行查询,避免因未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而导致废标。
(4)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5)对项目本次采购出现采购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磋商保证金将即时退还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磋商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缴纳磋商保证金。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邀请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 、湘潭政府采购网http://xtcg.cz.xiangtan.gov.cn/ 、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进行同步公示(若公示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为准)。
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 联 系 人:
徐瑶瑶电 话:
0731-56200118地 址: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建设北路260号采购代理机构: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
周银河 朱著 电 话:
0731-58399771 地 址:
湘潭市岳塘区芙蓉大道8号厚和大厦19楼 附件一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请将此身份证明单独另备一份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于开标现场身份验证时使用。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请将此授权书单独另备一份连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于开标现场身份验证时使用。
附件四
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适用)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
(招标项目及标段)(以下简称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并争取赢得本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人。
2.在本招标项目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