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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充电场(站)2022年第二批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2-11-23
项目名称:
电动汽车充电场(站)2022年第二批建设项目
开标时间:
2022-12-14
项目预算:
5万
招标人:
湘潭综合交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电动汽车充电场(站)2022年第二批建设项目招标湘潭综合交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动汽车充电场(站)2022年第二批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电动汽车充电场(站)2022年第二批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湘潭市

2.3 招标内容:包含板塘城铁站、建北调塘站、科大站、观湘门停车场、观湘云顶停车场、万楼停车场、盘龙御康园停车场共7处站场的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设备采购、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的全过程工作。

2.4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工期项目基础 60 天之内完工,基础完工后 15 天之内将所有设备交付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全部设备安装调试直至可达到运营条件。充电设备的送货时间和安装时间依据招标人的要求执行。

2.7 质量要求

2.7.1 设备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相关质量标准。

2.7.2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施工规范要求。验收后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8 保修要求:

2.8.1设备保修要求:按设备保修期限进行保修(有特殊要求的,以技术参数质保要求为准)。

2.8.2 工程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和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要求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或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2近三年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无行贿、受贿犯罪,提供承诺书。

3.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核发的承装(修、试)三类均为三级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参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执行,配备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须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

3.6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50000元整(人民币)

4.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电子保函。

4.3银行转账:(1)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http://218.75.241.163:8089/hqbzj/index.jhtml)(2)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账户信息。

4.4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板块,“获取线下保证金账号” 栏目内(http://218.75.241.163:8089/hqbzj/index.jhtml)找到本项目及标段(包) 信息,点击“获取保证保险验证码”后“申请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为了方便随时查询保函状态,建议投标人将订单编号保存。

4.5银行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板块,“获取线下保证金账号” 栏目内(http://218.75.241.163:8089/hqbzj/index.jhtml)找到本项目及标段(包)信息,点击“获取银行保函验证码”后点击“申请银行电子保函”,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为了方便随时查询保函状态,建议投标人将订单编号保存。

4.6担保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板块,“获取线下保证金账号” 栏目内(http://218.75.241.163:8089/hqbzj/index.jhtml)找到本项目及标段(包) 信息,点击“获取担保保函验证码”后“申请担保电子保函”,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为了方便随时查询保函状态,建议投标人将订单编号保存。

4.7请投标单位及时关注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致电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业务科室进行查询,避免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

4.8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保函生效截止时间、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4.9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4.10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请从 2022年11月23日起在湘潭市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及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 2022年12月14日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

5.3 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

5.4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5.5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

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6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年12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二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5.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湘潭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电话:0731-58570501

9.招标人名称:湘潭综合交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双马街道芙蓉东路108号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731-58563896

10.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鑫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湘潭市建设中路3号美高梅酒店7楼708室

项目联系人:张相悟、吴玉婷、王艳

联系电话:0731-58560896

 


★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招标投标活动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埠来潭投标单位代表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14天内无感染症状证明。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和证明。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体温异常人员通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情况进行医学观察或按程序移送有关医疗机构就诊。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接受消毒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①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②来自或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来潭、返潭人员;

③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④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注:1、投标人必须委派两码(健康码、行程码)为绿色的代表人来中心投标,黄码或红码将被劝返;2、外地企业来潭投标,其委托代表人,必须持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呈阴性的证明。

附件:图纸rar.rar

附件:电动汽车充电场(站)2022年第二批建设项目招标文件.docx

附件:交发充电桩工程量清单文件(7个含设备).zip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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