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XZ2023-XN-003
本招标项目新宁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服务项目依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田建设任务及编制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湘农发〔2023〕8号)、邵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编报 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邵农业〔2023〕6 号)进行招标,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及社会投资。招标人为新宁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新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新宁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服务项目;
2.2 建设地点:新宁县高桥镇、黄龙镇、金石镇、崀山镇等乡镇;
2.3 项目规模:完成2.9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其中2.09万亩按1600元/亩设计及1500万元的筹工筹劳设计;投融资创新面积0.87万亩,按3400元/亩设计。)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社会投资;
2.5 项目设计费用:98万元(包含勘察费用,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2.6 设计(含勘察)服务期: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其中:
2.6.1勘察:须在2023年3月30日前将拟立项项目的地理信息等数据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并完成勘察、测量(绘);
2.6.2初步设计:须在2023年5月10日之前完成初步设计报告、图集及工程概算,并组织县内相关单位进行一次资料审查;
2.6.3施工图设计: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后须在2023年6月26日前完成实施设计图、施工组织方案、技施设计图预算、施工图及预算电子档(光盘或U盘);
2.6.4后期设计服务:施工期内指导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2.7 招标范围:项目区实地测绘和勘察、平面图测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概算、预算、上图入库、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后续服务(包括施工阶段与验收阶段需要设计单位承担的信息报备服务、验收报件编制、设计评审施工技术交底及施工过程中项目新增、变更设计、参与竣工验收等),设计范围按招标人指定和实测面积为准。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农林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引调水、灌溉排涝等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农业或水利类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
3.4 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3.5 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及未列入企业失信名单。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保函或银行转账。
(1)如果采用保函:
出具方式:出具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保函。
保函有效期为:90天以上(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递交方式:单独提交,于2023年 3 月 21日上午09时 30分前在开标现场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保函(正本)原件的退还:未中标单位的保函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单位,中标单位的在签订设计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如果采用银行转账交纳:
1、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投标人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填写手机号码,以短信方式获取本项目(标段)的子账号,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2、转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新宁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服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新宁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服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交纳时间:采用银行转账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3 月 21 日上午09时 30分前,以银行到账为准。
6.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6.4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3 年 3 月 1 日08:00~2023年 3 月 7 日23时59分止自行从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澄清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等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3 投标人应自行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和开标时间、地点
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 3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 09 时 00 分至 0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行政中心附属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具体开标室见当天开标电子屏),招标人将于当日 09 时 30 分当众举行公开开标仪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持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并对开标结果签字确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未出席开标仪式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监督机构为邵阳市农业农村局,电话:0739-5356163。
无
招 标 人:新宁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新宁县金石镇解放北路422号
联 系 人:郑先生 林先生
电 话:13973995391 1527397211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新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宁县崀山大道金冠商贸城16栋4楼
联 系 人: 杨磊(项目负责人) 王子轩
电 话:0739-4836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