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车站南路(劳动路—曙光路)道路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长沙市车站南路(劳动路—曙光路)道路建设工程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5】96号文批准立项,招标人为长沙城投铁路站场迁建开发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可研编制、工程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长沙市车站南路(劳动路—曙光路)道路建设工程设计
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城市次干道,全长约1200米,规划路幅红线宽度36米,设计车速40km/h,双向4车道。本项目沿线地势高差较大(10m—15m)以上。设计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管线综合、交通设施、景观及亮化等。
3、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1.5亿元(最终以可研批复的投资额进行限额设计)
4、项目地点:位于长沙市雨花区,起于劳动路,终至曙光路。
5、资金来源:自筹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可研、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及相关后续设计服务工作(包括各阶段的报批、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设计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管线综合、交通设施、景观及亮化等。
8、设计工期要求: 20日内完成可研编制,1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各阶段设计进度应满足甲方建设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甲方批准计划落实。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桥梁)甲级资质。
3、拟任该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道路(公路)或桥梁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内必须至少具有一个长度大于或等于800米的城市次干道(含)以上等级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负责人以往业绩。
4、以往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和合同为准,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
5、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资质挂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被政府主管部门或业主宣布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三、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22日至2015年6月8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以银行到帐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请投标人携带转账凭证在开标现场备查。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帐户,一律不退现金。
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即投标项目名称:车站南路道路设计)。
五、招标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5年4月29日17:00时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六、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 8日9: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及投标文件参加。
5、开标验证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承诺书》原件交由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委验证。
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十、公告发布:
本公告发布于以下网站:
1、《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2、《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
3、《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