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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丽路220KV电力隧道工程盾构段工程监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8-04-16
项目名称:
万家丽路220KV电力隧道工程盾构段工程监测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8.45亿

万家丽路220KV电力隧道工程盾构段工程监测招标公告

 

万家丽路220KV电力隧道工程盾构段项目已由长发改工业【2016】71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工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万家丽路220KV电力隧道工程盾构段工程监测

1.2建设地点: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区、长沙县

1.3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区以及长沙县,起于马栏山220KV变电站,止于火炬路与万家丽路交会处西北角,全长约6.8km。其中马栏山变电站-特立路口长约0.7km,为南北双隧道,采用明挖法施工;特立路口-火炬路口隧道路径全长6.1km,采用盾构法施工,盾构采用管片外径为4.1m。项目概算总投资为8.45亿元(其中盾构段8.07亿元、明挖段0.38亿元)。本次招标仅为盾构法施工段工程监测。

1.4投资估算:本次招标金额约240万元

1.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6质量要求:监测技术先进,数据处理、分析及信息反馈及时,成果资料真实可靠准确,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可为信息化施工和优化设计提供及时有效依据,指导施工及安全预警

1.7监测服务工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之日止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1.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招标范围

万家丽路220KV电力隧道工程盾构段工程监测包括基坑工程监测、隧道工程监测等。

监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1)监测基准网的布设与定期检测;2)水平及竖向位移监测;3)深层水平位移监测;4)地下水位监测;5)周边道路、管线及地下设施沉降和裂缝监测;6)周边建筑物倾斜、水平位移及裂缝监测;7)相关自然环境、溶洞等监测;8)工程深基坑围护结构主筋应力监测、深基坑支撑轴力监测、基坑外侧壁土压力监测; 9)基坑及周边环境的巡视检查;10)隧道监测项目:①洞内,外观察;②周边位移量测;③拱顶下沉量测;④地表下沉量测;⑤钢支撑内力;⑥钢筋内力;⑦围岩压力;⑧爆破震速度;⑨超前地质预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3投标人或其企业实验室(两者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企业实验室是投标人的内设部门、分支机构、子公司、控股公司等情形之一。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资料打印件,或工商注册相关资料证明原件,或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须具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企业实验室计量认证证书(准许使用徽标CMA),且证书处于有效期。

3.4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五年(投标截止前60个月)内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20万元的隧道工程(含地铁)监测业绩;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拟投入本项目现场监测团队最低人员配置: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结构工程师1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1人,测量工程师2人,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结构工程师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外,其他人员均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现场监测人员;

3.6本项目现场监测团队人员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7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类似业绩以合同为准,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合同上未注明团队人员的,提供建设单位证明原件。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4.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4.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4.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4.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4.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4.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4.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浏览“服务指南”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4.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4.5.2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携带保函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件到保函托管银行办理提交手续,托管银行出具《银行投标保函签收回执单》,保函原件由托管银行保存,保函提交有效时间以托管银行签收时间为准。

托管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地    址: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一楼

4.5.3银行投标保函提交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公示的《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为准。投标人及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4.5.4投标文件中应包含《银行投标保函》和《银行投标保函签收回执单》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4.6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8年 4  16 日起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5.2请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 5 8 日9:00整(北京时间);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会处)]。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7.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8年 4  20 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

7.2招标控制价、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3本项目全程受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管。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九、招标人

长沙市工务局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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