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双峰县城区城中三期城市棚户区、东华棚户区、园艺安置区等9个小区、永丰新村、林苑小区、文星城市棚户区等7个小区、巨龙家园、育才小区、永辉新村等28个小区、供销社机关家属楼、县委机关家属楼、县人民医院家属院等59个小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双峰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双发改行审【2022】52号、双发改行审【2022】57号、双发改行审【2022】59号、双发改行审【2022】60号,项目业主为双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建设内容双峰县城区城中三期城市棚户区、东华棚户区、园艺安置区等9个小区、永丰新村、林苑小区、文星城市棚户区等7个小区、巨龙家园、育才小区、永辉新村等28个小区、供销社机关家属楼、县委机关家属楼、县人民医院家属院等59个小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包括燃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项目总投资为2986.81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中央投资补助和业主自筹资金,并已落实。。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双峰县城区城中三期城市棚户区、东华棚户区、园艺安置区等9个小区、永丰新村、林苑小区、文星城市棚户区等7个小区、巨龙家园、育才小区、永辉新村等28个小区、供销社机关家属楼、县委机关家属楼、县人民医院家属院等59个小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
1.2.2 建设地点:双峰县;
1.2.3 项目基本情况:双峰县城区永丰新村、林苑小区、文星城市棚户区等7个小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改造户数744户,改造埋地中、低压管道进行更新改造,更新改造PE80管0.6KM,更新改造入户DN15-DN50热锌钢管3.89KM,更新改造架空D48-D108无缝钢管144M,穿墙套管采用热镀锌钢管。更换使用年限较长、锈蚀严重的调压箱等设施。双峰县城区城中三期城市棚户区、东华棚户区、园艺安置区等9个小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改造户数2451户,改造埋地中、低压管道进行更新改造,更新改造PE80管3.7KM,更新改造入户DN15-DN50热锌钢管16.4KM,更新改造架空D57-D108无缝钢管26M,穿墙套管采用热镀锌钢管。更换使用年限较长、锈蚀严重的调压箱等设施;对老化、漏损严重的供水管道进行更换改造,管材采用国标S-304不锈钢管,改造DN15-DN150管道长度4.526KM。双峰县城区巨龙家园、育才小区、永辉新村等28个小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改造户数2905户,改造埋地中、低压管道进行更新改造,更新改造PE80管3.58KM,更新改造入户DN15-DN50热锌钢管17.94KM,更新改造架空D48-D89无缝钢管174M,穿墙套管采用热镀锌钢管。更换使用年限较长、锈蚀严重的调压箱等设施;对老化、漏损严重的供水管道进行更换改造,管材采用国标S-304不锈钢管,改造DN15-DN150管道长度3.576KM。双峰县城区供销社机关家属楼、县委机关家属楼、县人民医院家属院等59个小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改造户数1796户,改造埋地中、低压管道进行更新改造,更新改造PE100管3.405KM,更新改造入户DN15-DN50热镀锌钢管12.73KM,更新改造架空D48-D108无缝钢管112M,穿墙套管采用热镀锌钢管。更换使用年限较长、锈蚀严重的调压箱等设施;对老化、漏损严重的供水管道进行更换改造,管材采用国标S-304不锈钢管,改造DN15-DN150管道长度3.809KM。(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图纸、初步设计概算);
1.3 工期要求:365☑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完成该项目的管网改造设计(施工图设计)和该项目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 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及相关采购需求。满足使用要求及 后续服务等。
1.4.1 设计:双峰县城区城中三期城市棚户区、东华棚户区、园艺安置区等9个小区、永丰新村、林苑小区、文星城市棚户区等7个小区、巨龙家园、育才小区、永辉新村等28个小区、供销社机关家属楼、县委机关家属楼、县人民医院家属院等59个小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建 设项目的全部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初步设计)的复核、补充和完善;完成本项目涵盖的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审查,施工期间技术指导、配合完成 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等。施工图必须按施工招标 控制价限额设计。
1.4.2 采购:本项目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合同所包含的设备及材料均由承包人 依法负责采购。暂估价部分按有关规定执行。
1.4.3 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包括的所有施 工内容、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上全部内容的施工安装工作及保修服务。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认可、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的施工图为准。;
1.5 质量标准:
1.5.1 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现行有关标准及规范,并通过有关部门的验 收审查;
1.5.2 施工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家环保验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1.5.3 设备:满足国家、行业相关规定。
1.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 号要求保修;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不含燃气工程的除外)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以 由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2.10.1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在中标后,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建建【2020】208 号)规定配备到位,实行押证管理。
2.10.2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2.10.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由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超过 2 个有相应资质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的投标人再和其他具有相应 资质的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时只能用其中一个资质),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1】36]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2月14日至2023年2月20日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http://218.77.100.184:61530/TPBidder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电子 交易平台 http://218.77. 100. 184:61530/TPBidder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3月14日9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http://218.77.100.184:61530/TPBidder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双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招标投标专栏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双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电话0738-6821521。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电 子交易平台 http://218.77.100.184:61530/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CA、交易系统技术支持:许工(电话 0738-6371187 QQ2713257330) 。
温馨提示:参加现场开评标(竞买会)人员请履行“人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义务,全程科学佩戴新冠病毒防护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招 标 人:双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地 址:双峰县永丰镇归朴街与富厚路交汇处;
联 系 人:谭先生;
电 话:139738278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植基路79号;
联 系 人:彭群;
电 话:13762839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