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安仁县排山芙蓉学校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仁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安发改字(2022)200号,项目业主为安仁县排山芙蓉学校,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一栋五层学生宿舍楼,总用地面积为1564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991平方米,配套完善给排水、强弱电、消防、安防、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并添置学生宿舍内相关设施设备。项目总投资为892.353229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中省资金和一般债券资金。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安仁县排山芙蓉学校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安仁县排山芙蓉学校校园内;
1.2.3 项目基本情况:安仁县排山芙蓉学校,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一栋五层学生宿舍楼,总用地面积为1564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991平方米,配套完善给排水、强弱电、消防、安防、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并添置学生宿舍内相关设施设备;(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为 “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20日历日☑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实行全过程承包,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1.5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最终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1.6 保修要求:按照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80号令执行; 1.7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捌佰玖拾贰万叁仟伍佰叁拾贰元贰角玖分 (¥:8923532.29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人民币捌佰叁拾伍万贰仟贰佰柒拾玖元陆角柒分(¥:8352279.67元),设计费: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预备费:人民币肆拾伍万壹仟贰佰伍拾贰元陆角贰分(¥:451252.62元)。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或综合甲级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贰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执业资格,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1]36]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02月13日起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03月10日09时30分。请投标人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安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35-5221871。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清单问题联系电话:18715063426。
9.3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快捷入口“不见面大厅(http://www.czggzy.net/BidOpening)”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参加网上开标活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4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取费标准计取。
9.5投标保证:要求提交投标担保 (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内。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10日 9 时 30 分,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银行进账单的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如因没注明项目名称而造成无法查实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1 项规定。
(2)投标担保形式:采用电子保函,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网上办事系统”,点击“电子保函申请”按钮在线选择金融机构出具电子保函,完成所投项目电子保函的申请,由选定的金融机构审核后开具电子保函。投标人及选定的金融机构对电子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电子保函应包含(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保函)等三种模式;
(3)电子保函的担保金额: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元)。
(4)投标保证金咨询部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联系电话:0735-2369005.
招 标 人:安仁县排山芙蓉学校;
地 址:郴州市安仁县X030;
联 系 人:陈老师、李先生;
电 话:13873589819、1770840713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紫金嘉园公寓楼1718房;
联 系 人:周彤、曹永煌、彭丽珊;
电 话:0735-2269522/18397211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