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623-1575N211053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市第三、第八水厂提质改造工程已由长发改[2013]563号文、长发改[2014]73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沙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厂区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市第三、第八水厂提质改造工程厂区施工监理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天心区新开铺
2.3 建设规模:项目采用臭氧-生物活性炭深度处理及生物预处理工艺对第三、第八水厂现有的常规净水工艺流程进行提质改造,提高出厂水质,改造完成后第三、第八水厂供水能力维持原设计规模不变,即第三水厂规模30万吨/天,第八水厂规模50万吨/天。本项目厂区建安费约31000万元,设备费约17600万元。监理取费基数暂定为36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长沙市第三、第八水厂厂区内所有土建及安装工程、设备的监理。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5 监理服务周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全过程、全方位监理工作。其中,施工工期 540 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验收合格。
2.7 保修承诺: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且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不允许有任何在监工程。
3.4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标准,至少应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监理员5人。所配备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包含建筑工程、给排水、电气相关专业的人员,以其职称证中注明专业为准。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监工程。
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省外企业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建筑工程、给排水、电气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的,还应提供相应职称证书;监理员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岗位资格证书如果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5投标人近四年(以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前48个月内为有效,按监理业务手册上注明的竣工时间计算)承担过的已竣工的以往工程监理业绩,以往工程监理业绩内容中必须包含净水厂或污水处理厂厂区工程的施工监理(提供合同、监理业务手册及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
3.6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且同时提供社保查询网站名称及网址(如设有查询密码的,还应提供网上查询密码),查询结果中必须体现投标单位名称,如未能体现单位名称的,还应补充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单位及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7省外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及无在监证明必须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或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须提供查询网站名称、网址、密码等能查询的必要条件;省内投标人的无在监证明由行政监管部门统一登录网站查询)。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3.10省外企业提供经在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备案手续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
3.11省外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资格审查。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特殊原因的相关证明原件,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且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总监理工程师。
注:(1)法定代表人若因住院不能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须提供三甲(含)以上等级医院出具的正式住院证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若因出国不能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国机票复印件和护照(含签证页)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资格审查方式:基本资格审查;
4.2 入围方式:当基本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5家时,通过抽签方式选择15家单位入围;当基本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5家(含15家)时,则全部入围。
5、评标办法
按湘建建【2013】283号文《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规定的“综合评估法”执行。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采用预交投标保证金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
①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捌 万元。
②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全 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长沙王府支行
账 号:7319 0275 4310 101
③截止时间:2015年 6 月 15 日17:00时前(含)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基本资格审查时予以查验。
④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基本资格审查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⑤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即“第三、八水厂提质改造监理”)。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一定要注明项目名称,如因未注明而造成无法查实的,按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7、报名时间及方式
7.1 报名时间:2015年 6 月 11 日~2015年 6 月 15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照常)。
7.2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报名单位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点击网上报名即可,咨询电话:0731—84898622。
8、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8.1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 6 月 16 日 14:30 时整
8.2集中基本资格审查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二楼开标室,具体标室见大屏幕。
9、基本资格审查时到场人员及应提供的资料
9.1基本资格审查到场人员要求:省内企业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基本资格审查。省外企业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参加资格审查,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须按招标公告第3.11条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2基本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资料(或证书)原件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汇总表(包括姓名、岗位名称、身份证号);
(5)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6)现场监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相应专业职称证书;
(7)投标人以往工程监理经验证明资料;(提供合同、监理业务手册及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
(8)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且同时提供社保查询网站名称及网址(如设有查询密码的,还应提供网上查询密码),查询结果中必须体现投标单位名称,如未能体现单位名称的,还应补充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单位及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9)省外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及无在监证明必须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或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须提供查询网站名称、网址、密码等能查询的必要条件;省内投标人的无在监证明由行政监管部门统一登录网站查询);
(10)省外企业提供经在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备案手续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
注:1、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二套(装订成册),复印件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如果证照因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基本资格审查现场者,应在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前出示省(市)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年检或年审等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原件),正式证明必须有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
10、招标文件的获取
基本资格审查后,投标人凭入围通知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东风路123号503室)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上发布。
12、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3、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黄女士
地 址:长沙市东风路123号
电 话:0731-8453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