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SXBCJL2012-GC-010 招标人:长沙市武广新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长沙市武广新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对长沙市红旗路浏阳河大桥建设工程施工监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红旗路浏阳河大桥南端在机场高速公路预留高架桥下接武广片区规划的红旗路,北端接芙蓉区规划的红旗路,项目全长1150.5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主路设计车速60km/h,辅路及匝道设计车速30 km/h,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浏阳河桥桥梁结构设计基准期为100年,防洪标准为200年一遇,通航标准为VI级。 本项目南岸接线道路长280.5m,北岸接线道路长350m,规划路幅宽度均为60m;跨浏阳河大桥桥梁跨径布置为2*30+35+30m(南引桥)+70+115+70m(主通航孔桥)+20+4*30m(北引桥),其中主桥桥型方案为预应力砼变截面连续箱梁桥,东西引桥均为等截面预应力砼连续箱梁桥,桥梁全长520m,其中主桥长255m,桥梁宽度为35m。 1、项目名称:长沙市红旗路浏阳河大桥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2、建设规模:计划投资约2.2亿元; 3、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监理标段; 4、监理服务范围:红旗路浏阳河大桥及南北接线道路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5、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计划工期为施工准备阶段7天,施工阶段暂定15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6、质量标准:合 格; 7、资金来源:自筹和财政资金; 8、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承担过一个或以上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年龄在60周岁以下,项目开标前24个月内未发生过严重不良行为记录,以同等职务承担过一个或以上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项目或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只有一个在监项目。 4、本项目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为:2009年以来单项合同金额在6000万元或以上且最大跨径60米以上的涉水桥梁工程监理项目; 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以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备案表(监理业务手册)为准,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 5、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情况: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是确认本省行政区域内不良行为记录的依据;省外企业应当在如实反映和提供其拟任项目总监理师有效期限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并附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原件以及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件或网上下载资料的复印件。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人必须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第1-4条的要求; 联合体参与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有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同时以独立法人或联合体的方式参与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双重或多重联合。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长沙市以外的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在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场处窗口(咨询电话:0731-88665274)办理《入长施工登记证》。若其中标,中标后其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到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其他相关手续按长住建发[2011]312号《长沙市入长建筑企业管理与服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10日至2012年10月12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人民币柒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项目名称:红旗路浏阳河大桥监理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以银行到帐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请投标人携带转帐凭证在开标现场备查。 4、未按以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帐户,一律不退现金。 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帐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 7、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须从主办方相应的基本存款账户以转帐方式交纳。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2年9月16日17:00时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于投标截止前15天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0月12日9: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4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时由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即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资料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联合体投标人由各方法定代表人联合授权并亲笔签名和盖章)、本人身份证、《投标承诺函》、资格后审资料及投标文件参加。 其中省外企业法定代表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即联合体主办方)必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资格后审。
综合评估法。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