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零陵区锰系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部分前期工作第三方技术服务招标,项目业主为永州市零陵区锰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永州市零陵区锰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劲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部分前期工作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零陵区锰系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部分前期工作第三方技术服务招标。
2.2项目地点:零陵区珠山镇。
2.3建设规模:零陵区锰系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投资总额约1800万元。
2.4投资估算:本次部分前期工作招标金额41万元。
2.5资金来源及比例:自筹100%。
2.6招标范围:零陵区锰系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部分前期工作第三方技术服务招标;主要内容为可行性研究报告、选址论证、方案设计(含规划报建)、初步设计(含概算)、地勘(地形测量和勘察服务)等前期第三方技术服务(含评审、批复)。
2.7服务期限:设计周期为30天(日历日)。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排水工程 )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污染修复工程)及以上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 /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 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 / 。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 年内( / 年 / 月 / 日前)不少于 / 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环保工程师及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其它主要参与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经国家注册的执业资格证书。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 。
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 2 月 23 日 9 时 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永州市零陵区发展和改革局六楼会议室(原零陵区粮食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永州市零陵区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746-6223938。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招标人:永州市零陵区锰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珠山镇
联 系人:蒋先生
电 话:19974637782(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劲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零陵区风荷路18号
联系人:蒋劲松
电 话:18174655626(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