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第四医院滨水新城院区项目第一期设计(第二次)
补充通知
各投标单位:
现将招标文件P43页的“投标报价部分评审”部分修改如下:
投标报价=基准价 100分
投标报价高于基准价,每高1个百分点减4分
即100-4X
投标报价低于基准价,每低1个百分点减6分
即100-6X
注:1、X为
2、投标报价不能超过公布的控制单价,如果超过公布的招标控制单价为无效投标报价。
3、基准价为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
4、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分为0分。
5、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评议。
6、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不进入该部分评审。
建设单位:长沙市第四医院
201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