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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第三方监测项目

发布日期: 2015-08-27
项目名称: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1628万
招标人: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长沙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第三方监测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人: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长沙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第三方监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工程概况:

长沙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为串联主城区主要客流集散点并对外辐射的骨干线路,线路起自普瑞大道站,止于长沙县桂花大道站。线路全长33.5km,全部为地下线,共设车站25座,其中换乘站13座,设一段一场,与2号线共享控制中心。

1、工程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第三方监测项目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标段划分及投资估算:划分为两个监测标段

第一标段:包括从星城车辆段出入段线、普瑞大道站-阜埠河站(不含阜埠河站),共12站12区间,估算约1628万元。

第二标段:阜埠河站-桂花大道站(不含阜埠河站)、黄榔停车场出入场线,共10站12区间,估算约1596万元。

(说明:阜埠河站为3、4号线换乘站,监测已纳入3号线监测招标范围;沙湾公园站及长沙火车南站为2、4号线换乘站,已经实施)

5、质量标准:合格

6、资金来源:自筹及财政资金

7、服务期限:以工程开工日期为起点,工程完工(包括附属工程完工及资料移交完毕)日期为终点。服务期限暂定为36个月,缺陷服务期为24个月。

8、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包括:1、车站基坑(车站主体结构、附属结构、)工程的监测;2、区间工程(盾构、暗挖、明挖)的监测;3、与车站、区间近接的需重点保护的建(构)筑物的监测;4、爆破振速监测。具体内容以第三方监测招标设计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参与投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国家测绘总局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或交通运输部核发的桥梁隧道专项检测资质,2010年以来承担过1个(含)以上已竣工的以往工程业绩。

3、投标人须获得省级及以上计量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4、本项目以往工程业绩为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含)以上的以地下工程为主的第三方监测项目。

以往工程业绩以同时提供的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或证明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完工证明为准,时间以完工证明上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为准。投标人业绩应为投标人自身的,不能是其母公司或子公司的;不接受分包、境外承包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湖南省外企业须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登记证书处于有效期。

9、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处于被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

10、因相关原因被我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轨道公司项目投标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三、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27日至2015年9月24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他资料。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第一标段:叁拾万元整(人民币);

第二标段:叁拾万元整(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各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保证金开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项目名称::4号线第三方监测项目   标段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同一投标人若对两个或以上标段同时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需分标段分别提交。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5年9月1日17:00时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于投标截止前15天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25日9: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及投标文件参加

5开标验证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承诺书》原件交由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委验证。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九、中标原则:

经公示投标人在整个招投标过程无违法、违纪行为后,招标人原则上应当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标段中同时排名第一时,则须选择中标金额大的标段为其中标标段,其放弃的标段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替补。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招标公告附件1

本合同段监测人员应满足以下最低配置:

 

   

主要人员配额

须提供的证件

项目负责人

1人(不允许外聘、返聘)

高级职称证

技术负责人

1人(不允许外聘、返聘)

高级职称证

合同和计划工程师

1

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土建,结构工程师

3

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地质和岩土工程师

3

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测量工程师

3

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检测及试验工程师

3

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概预算工程师

1

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8

上岗证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技术顾问

1

高级职称证

其他工作人员(档案、文秘、司机、会计等)

6

   

31

备注: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实施情况及招标人指令,中标人及时增配相关岗位人员,以满足项目实施要求。

2)第三方监测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适量的工程师助理人员。在业主根据工程实施需要要求增减监测人员时,第三方监测单位应满足这种要求,费用不做调整。

3)上述人员在本标段服务期内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中重复任职,并且要求常驻长沙市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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