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市湘江防洪排涝综合治理项目潇湘楼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程及祁阳市湘江防洪排涝综合治理项目沿江路道路工程(黄道门-东江桥)EPC 项目答疑澄清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祁阳市湘江防洪排涝综合治理项目潇湘楼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程及祁阳市湘江防洪排涝综合治理项目沿江路道路工程(黄道门-东江桥)EPC 项目于2023年01月16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祁阳市湘江防洪排涝综合治理项目潇湘楼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程及祁阳市湘江防洪排涝综合治理项目沿江路道路工程(黄道门-东江桥)EPC 项目》作如下更正修改:
一、补充部分:
现已将缺少的图纸重新上传,请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答疑澄清文件下载。
二、更正部分:
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等截止时间为2023年02月10 日 09 时 30 分,现延期至2023年02月21日09时30分。
三、答疑澄清部分:
问题1:“1.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是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还是联合体双方共同授权?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3.1条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在签订合同前递交,而专用合同条件第4.2条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10%在签订合同签订前提交,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1.牵头单位即可,如联合体协议书,需双方共同授权;2.合同金额与中标金额是一个意思,两个都可以。”
问题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条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加盖印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投标人加盖的单位公章与其营业执照的单位名称应当一致。请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签字盖章有明确要求的,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人”字样的,是否只需填写联合体牵头方单位名称,由牵头方进行签章?”
答:“是的,只需要由牵头方进行签章。”
问题3:“请明确本项目是概算报价还是清单报价?”
答:“按最新的招标文件格式为准”
问题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中未明确报价方式。是否为报总价,只需填写137页中的投标报价汇总表即可?”
答:“按最新的招标文件格式为准。”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敬请所有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潜在投标人谅解。
招 标 人: 祁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市浯溪中路97号;
联 系 人:伍晓;
电 话:15774136868 (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为项目负责人) ;
招标代理机构: 天策致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路安大公馆611室 ;
联 系 人:张玉情、罗芳 ;
电 话:18574615825 (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为项目负责人)。
2023年0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