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悦和苑二期农民安置房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天悦和苑二期农民安置房建设项目已由长沙市天心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天发改[2018]7号文批复建设,建设资金全部为自筹。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长沙天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现就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投标。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天悦和苑二期农民安置房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路村。
3、建设规模:本项目东临新园路,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51006㎡,净用地面积约46134平方米,拟建地上建筑面积约11.4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7万平方米,拟建最高建筑高度约56米,项目总投资额约52000万元(以最终批复的设计概算为准)。
4、招标范围:
(1)勘察部分: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及施工勘察),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设计部分: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全过程。具体包括总平面、建筑、结构(含基础设计)、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环保、节能、人防、海绵城市、绿建等专业的设计、室外工程等全部设计内容以及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编制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工作(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
5、勘察及设计周期要求:
(1)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方案设计;
(2)方案设计审批通过后2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3)初步设计审批通过后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配合施工图审查。
(4)工程勘察周期3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方开工令为准。
各阶段设计进度应满足建设方建设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建设方批准计划落实。
(5)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建设期全过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设计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投标人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城市规划或建筑工程或建筑学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和一级注册建筑师资质;拟任勘察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资格,其中注册建筑师、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的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个,联合体成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如联合体中有事业单位,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7.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业主方承担连带责任。
7.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7.3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委托代理人办理招投标事宜。
7.4联合体协议书和授权书须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
7.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四、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4、请投标人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6、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7、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8、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作废标处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2月1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8年2月9日(含)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3、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4、投标人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下载招标控制价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3月19日9: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及投标文件参加。
4、开标验证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承诺书》原件交由行政监督部门验证。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1、《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2、《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
3、《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九、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参加投标预备会、自行组织现场踏勘、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投标文件也不予退还,对未中标投标人不作解释说明。
本项目无设计补偿费。
名 称:长沙天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雀园路创谷广告产业园
联系人:许菲
电 话:0731-81829523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
联系人:聂毅 杨女士
电 话:0731-84514218
十一、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