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株洲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建项目(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答疑通知(第1号) 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建设内容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期,总用地面积为24378.1㎡,总建筑面积为20046平方米,请问该用地是否全部为一期用地,是否包含二期用地,如包含,一期与二期的用地如何划分,请提供具体的要求以及用地红线和一、二期用地划分的电子版。 答:根据项目可研报告,本次实施一期项目总用地面积 14982.03 ㎡(合计 22.47 亩),故需要为二期建设预留用地,用地红线及一、二期用地划分的电子文件现已补发。 2、招标文件中仅提供总建筑面积规模,主要建设包括行政用房、业务用房、保障用房、仓储基地、实验室等。请提供关于各项建设内容的具体规模及项目的可研文本。 答: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0046.00㎡,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5166.00㎡(实验室 5839.68 ㎡、业务室 2919.84 ㎡、保障用房 2919.84 ㎡、行政用房 486.64 ㎡、储备基地 3000.00 ㎡),不计容建筑面积 4880.00 ㎡。具体内容与要求详见可研文本,要求各投标人严格按照市发改委批复的相关内容编制投标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现已补发。 3、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3)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变更为“(3)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4、本招标项目勘察服务的招标范围为:完成本招标项目的所有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原地形测量、竣工测量、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过程中的补充勘察等),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含配合勘察报告审查机构审查完毕)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要求详见《委托人要求》(具体工作范围及界限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5、本通知发出后,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不变,如原招标文件与本通知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通知为准。各投标人如有异议,请在本通知正式发出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人提出,否则视为投标人认同上述内容。 招标人:株洲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监督: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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