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株潭先进硬质新材料产业园配套项目一期(悦舍路)、荷塘区悦舍路(金岭路-金达路)新建工程、建宁港荷塘铺一期支流箱涵新建工程(金溪路-金达路)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长株潭先进硬质新材料产业园配套项目一期(悦舍路)、荷塘区悦舍路(金岭路-金达路)新建工程、建宁港荷塘铺一期支流箱涵新建工程(金溪路-金达路),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株洲市荷塘区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为株荷发改审〔2021〕94号、株荷发改审〔2022〕33号、株荷发改审〔2022〕90号、株荷发改审〔2022〕85号,项目业主为株洲金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详见本公告1.2.3款,项目总投资为9618.15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业主自筹、拟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及区财政资金,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长株潭先进硬质新材料产业园配套项目一期(悦舍路)、荷塘区悦舍路(金岭路-金达路)新建工程、建宁港荷塘铺一期支流箱涵新建工程(金溪路-金达路)工程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株洲市荷塘区;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招标的概算总投资约9618.15万元,建安工程费约6203.08万元。其中: (1)长株潭先进硬质新材料产业园配套项目一期(悦舍路),道路全长约730米,路幅宽度24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西起丽舍路(里程K0+006.165),东至金岭路(里程K0+740),建安工程费约2902.81万元。 (2)荷塘区悦舍路(金岭路-金达路)新建工程,道路工程范围长度约480米,路幅宽度24米,设计车速 4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西起金岭路(里程K0+740.000),东至金达路(里程K1+223.187),建安工程费约1351.12万元。 (3)建宁港荷塘铺支流一期箱涵新建工程(金溪路-金达路)项目全长878.6米,下游起点桩号J0+000位于悦舍路与金溪路交汇处,与丽舍路~金溪路段箱涵连接,上游终点J0+878.6位于悦舍路与金达路交汇,建安工程费约1949.15万元。 1.3 工期要求:43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400日历天√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具体招标范围如下: 1.4.1设计招标范围:经发包人确认的本合同项下所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各专业工程的施工图深化设计)及其相关辅助工作。 设计应包括的专业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道路部分:包括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附属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2)箱涵部分:包括建筑工程、照明工程、施工临时工程。其中建筑工程包括新建箱涵工程、检修井工程、箱涵基础处理工程、附属建筑物工程等。施工临时工程主要包括施工导流、施工围堰、施工交通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及其他临时工程等。具体设计要求详见招标人下发的《发包人要求》及《设计任务书》。 承包人应负责与施工图设计有关的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负责设计交底、设计变更、技术核定、专业深化设计核定、现场服务;负责设计档案资料整理并移交;负责主持项目的中间验收和联合验收,参与项目的竣工验收。 1.4.2施工招标范围:经发包人确认的本合同项下的各子项目工程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 1.5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设计深度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1.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资格要求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应含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等证书中的一个,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相关 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c不要求 ü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c不得参加投标 ü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1]36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3 年1月20日起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zzzyjy.cn,下同)“工程建设—市政工程—招标/资审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3 年2月21日09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上发布。 8.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731-28686070 。 9.其它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QQ:3562613576或0731-28101310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株洲金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荷塘大道77号 ; 联 系 人:郭女士; 电 话:0731-2258021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A座五楼; 联 系 人:张勤 周冬连 郑鑫雨 张世文; 电 话:0731-22885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