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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第四医院滨水新城院区项目勘察补充

发布日期: 2013-03-04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

长沙市第四医院滨水新城院区项目勘察

补充答疑

 

各投标单位:

由于本项目公布的控制价为招标控制单价,现将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一、总则中12.3条修改为: 12.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方式为固定单价合同,投标人应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中的规定及长沙市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关于本项目招标控制单价的确认函(招标控制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0天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在充分考虑了工作内容及范围、市场竞争、工艺及管理难易程度、勘察方案修改、勘察工期、工程造价、方案审查、协调管理、企业自身能力、物价及政策性变动等因素的前提下并考虑了工程勘察期间的所有风险确定勘察服务费。

本控制单价不分初勘详勘一个价,是完成勘察任务提交满足工可,设计需要的勘察成果报告的全费用价,除青苗,设施补偿(属于主征地与迁移补偿范围)外,与勘察相关的所有工作(包括且不限于编制勘察计划、勘察点布设、设备进出场、钻孔、套管泥浆、原位测试、岩土室内实验、水文地质判定、编撰勘察成果报告)的价值均包括在内的全部费用价格(含税金),业主不再另外承担,且在合同执行中不予调整。

2、招标文件P28页的“开标一览表”修改如下:

 

 

附件2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分项投标报价

/米)

①钻深≤20

大写

 

小写

 

②钻深>30

大写

 

小写

 

投标报价总价

=+/米)

大写

 

小写

 

项目勘察负责人

姓名

 

勘察周期

 

备注

分项投标报价中①和②的报价均不能超过公布的控制单价,如果超过公布的招标控制单价为无效投标报价。

 

投标人:       (全称、签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3、招标文件P46页的“投标报价评审”部分修改如下:

  投标报价=基准价   100

投标报价高于基准价,每高1个百分点减4  

   100-4X

投标报价低于基准价,每低1个百分点减6  

100-6X

注:1X为投标报价升、降率百分点数的绝对值,即:投标报价-基准价

2、投标人投标报价是由钻深≤20米和钻深>30米两部分报价之和,且钻深≤20米和钻深>30米两部分不能超过公布的招标控制单价 ,如果钻深≤20米和钻深>30米两部分超过公布的招标控制单价为无效投标报价。

3、基准价为有效投标人报价的平均值。

4、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分为0分。

5、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评议。

6、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不进入该部分评审。

 

4、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13319日上午900,开标地点不变。

 

本项目另附图纸三份,详见附件请自行下载。

                                                         建设单位:长沙市第四医院

201334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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