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长沙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二期工程(场内道路)建设工程勘察项目
2.工程概况:长沙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二期工程(场内道路)建设工程勘察项目位于长沙市望城区桥驿镇(黑麋峰)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项目建成后主要服务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垃圾运输车辆通行、垃圾填埋作业面开展及其他车辆通行。
3.计划投资约: 11971.32万元
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4.招标范围:长沙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二期工程(场内道路)建设项目详细勘察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5.勘察工期要求:合同生效后30天内(日历日)提交详细勘察报告。勘察及后续服务进度应满足道路工程建设时的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近3年内(2009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一个及以上路基宽度不小于9米的市政道路类似勘察业绩;
3、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2月 9日至2012年3月1 日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
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2012年3 月1 日9:00前将投标保证金贰万元从各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到帐为准,开标时将查验银行到账单。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对于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足额有效投标担保的投标文件,可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3 月 1日9: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8:00时至9: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4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勘察费
按(原)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和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的设计费率(优惠率) 的规定进行报价。
八、勘察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九、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1.《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2.《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3.《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