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工程信息>湘府东路过浏阳河电缆隧道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勘察、监理、造价)招标公告

湘府东路过浏阳河电缆隧道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勘察、监理、造价)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1-17
项目名称:
湘府东路过浏阳河电缆隧道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勘察、监理、造价)
开标时间:
2023-02-14
项目预算:
1860万
招标人:
长沙城投国际会展中心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府东路过浏阳河电缆隧道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勘察、监理、造价)(项目名称)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长高铁发改审[2022] 5(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城投国际会展中心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长沙城投国际会展中心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设计、勘察、监理、造价)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湘府东路过浏阳河电缆隧道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勘察、监理、造价)

2.2项目地点:长沙市

2.3项目概况西连雨花区湘府东路电力隧道,东接黄兴镇湘府东路综合管廊,设计包含4回110KV和6回220KV电力线路。包括隧道主体结构、工作井、电气、监控、通风、给排水及消防等附属工程。线路采用盾构下穿方式横跨浏阳河,隧道内径3.6米,外径4.1米,全长约629.32米,其中盾构段长度555.049米,东西明挖段长40.74米,始发井长度19.6米,接收井长度13.6米。施工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4服务期限

1.设计服务周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通过并完成结算止,收到中标通知书25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编制。

2.勘察服务周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通过并完成结算止,收到中标通知书20日历天完成详细勘察报告编制。

3.监理服务周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至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完成之日止。

4.造价咨询服务周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至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完成之日止。_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详细勘察。

详细描述:对项目按设计单位出具的工程勘察技术要求完成详细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外业、提交合格的详细勘察报告、各阶段审批配合、施工阶段技术服务、缺陷责任期技术服务。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设计概算(其他)。

详细描述:本项目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编制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包括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等,其中初步设计需达到扩大初步设计深度)、提供满足项目后续各阶段技术要求的所有设计工作及相关服务,设计文件应满足初步设计审批的需要。各专业的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电缆隧道及工作井、排水工程、通风照明、电缆支架等配套设计;初步设计阶段(含初步设计概算)的报批报建及施工图阶段的配合服务等工作。

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含征地拆迁及管线迁改)、安全及文明施工监理、环保监理、水土保持监理及配套设备安装等。

详细描述:包括但不限于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对应初步设计图纸以及经评审备案后的施工图包含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建设内容,并提供为满足施工需要的管线迁改的监理服务工作。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详见合同描述的具体工作内容(其他)

详细描述: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分包        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隧道工程)专业甲级。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___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___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1.企业(含联合成员方)没有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取消参加长沙市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投标资格

2.企业(含联合成员方)没有被列入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201811日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具备下列1)(2两项业绩要求中的之一,业绩要求如下:

1)工程勘察业绩、工程设计业绩、工程监理业绩、工程造价咨询业绩各一个:

①单项合同工程建安费不少于1860万元的工程勘察业绩;

②长度不少于188米的市政隧道(包含城市规划区内的车行隧道或地铁隧道或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或地下电力隧道工程)工程设计业绩;

③长度不少于188米的市政隧道(包含城市规划区内的车行隧道或地铁隧道或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或地下电力隧道工程)工程监理业绩;

④长度不少于188米的市政隧道(包含城市规划区内的车行隧道或地铁隧道或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或地下电力隧道工程)工程造价咨询业绩;

业绩可以是同一项目(包含以上1-4项内容),也可以是不同项目, 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项业绩应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别提供,即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勘察业绩,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设计业绩,承担本项目工程监理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监理业绩,承担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造价咨询业绩。

2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长度不少于188米的市政隧道(包含城市规划区内的车行隧道或地铁隧道或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或地下电力隧道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本项业绩要求中,须同时涵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和工程造价咨询中的二项及以上服务内容)。本项业绩要求为同一项目,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要求:

1.专项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要求:

1)工程勘察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合同协议书。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

2)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合同协议书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的日期为准。

3)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合同协议书及监理业务手册。有效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为准;监理类似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项目名称,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4)造价咨询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合同协议书、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造价咨询服务报告(概算编制或概算审核报告除外)或预结算编制(审核)定案表或预结算编制审核报告或结算定案表,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如提供的合同协议书和造价咨询服务报告(概算编制或概算审核报告除外)或预结算编制(审核)定案表或预结算编制审核报告或结算定案表上的项目名称不一致,还需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

2.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要求:

1)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合同协议书,有效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为准;

2)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该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

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单位获得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获得所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

3.类似业绩的上述证明资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专业负责人兼任)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且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注册一级建筑师、□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名称一致。(根据项目情况设置)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联合体投标时,其他主要人员可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委派)

3.2.6.1.拟任勘察负责人1人(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勘察单位)名称一致。

3.2.6.2.拟任设计负责人1人(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注册一级建筑师证书,设计负责人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

3.2.6.3.拟任监理负责人1人(总监理工程师,由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委派)应具有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为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零个1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

现场监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须在投标时提供书面承诺,承诺将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关键岗位人员,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的查询结果截图。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或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根据2021年3月24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备案相关问题的说明,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中在监项目记录仅与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相关。若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未同时担任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则该项目不属于其名下的在监项目记录。

3.2.6.4.拟任造价负责人1人(由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

3.2.6.5.拟任项目驻现场的专业技术人员最低配备为  / 人,其中:

                 /                    

3.2.7其他要求:

3.2.7.1.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7.2.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上述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2.7.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7.4.拟任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均不能为同一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2.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3.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3.5.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3家4家,同一专项服务不允许两家单位联合承担。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

□承担设计任务或监理任务或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

承担设计任务或监理任务的单位

□承担监理任务或造价任务的单位

□承担设计任务或造价任务的单位

□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

□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

□承担造价任务的单位

且须具备相应资格要求的条件。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_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117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21409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jw.changsha.gov.cn/zbtbjgw/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84898622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84121592。

10.联系方式

人:长沙城投国际会展中心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址:长沙市天心区书院南路 73 号长沙城投招采合约部

   编:/

人:赵女士

   话:0731-85987616、0731-88797919(纪检)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雨花区洞井中路411号园康·星都荟写字楼14楼1405房

  编:410000

人:刘诗郁、汪文霞、刘娅

  话:18908460041、0731-84215518

  真:0731-84215518

电子邮件:1099362420@qq.com

 



原文地址

欢迎来到知招标

注册时候即可享受

  • 免费招标查询
  • 设计单位查询
  • 跟踪招标项目
  • 精品项目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