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绿色安全食品交易中心一期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长沙绿色安全食品交易中心一期建安工程监理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核准证编号:2015331)建设,招标人为湖南金霞粮食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长沙绿色安全食品交易中心一期工程监理
2、建设地点: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119号。
3、建设规模:
长沙绿色安全食品交易中心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70869.44平方米,包括多层批发市场、高层精品批发市场、多层停车场、门卫及出地面楼梯间、地下停车库等建筑物。
其中多层批发市场由A区、B区、C区三个区组成,A区建筑面积32555.43平方米,B区建筑面积36442.13平方米,C区建筑面积35680.09平方米,地上6层,建筑物高度23.9米,框架结构。
D区为高层精品批发市场,建筑面积32019.84平方米,地上23层,建筑物高度79.5米,框剪结构。
地下停车库建筑面积16861.20平方米,地下1层,框剪结构。
4、工程造价:约43300万元。
5、资金来源:自筹
6、监理服务期:自监理签订之次日起开始,至监理服务范围内所有工程(土建和设备安装)通过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完成备案、竣工结算完成、工程保修期届满、监理报酬支付完毕之日止。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承诺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7、监理质量等级:合格。
8、保修要求:符合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
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二、招标范围:
包括长沙绿色安全食品交易中心一期工程,施工图范围内所有项目的施工全过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准备、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含查验审核承包商或业主提供的与本项目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材料的数量和质量,对相关材料进场见证取样等)、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及配套设备安装以及同步实施其他工程的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含)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含12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入围监理业绩。
3.4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监理员3人。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总监理工程师除外)。
3.4.2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包括长、望、浏、宁四县区)最多有一个作为总监的在监项目(不允许有外地在监项目和作为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的在监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不得有在监项目。
3.4.3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3.4.4拟任监理员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3.4.5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4.6投标人在湖南省内在监工程情况以开标后由行政监管人员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同时,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之后出具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原件或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在监情况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网址。
3.5拟任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和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6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企业入围工程监理业绩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②监理合同;
③监理业务手册。
入围工程监理业绩有效时间按监理业务手册上注明的竣工时间计算。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陆万元整(¥6.00万元)。
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3、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4.1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保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4.2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交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交纳。
4.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4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11日起至2016年11月2日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六、招标文件澄清和答疑
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6年10月15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2、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留意,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3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验证须提交的资料
4.1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三、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及资格后审资料彩色影印件准时参加开标。
4.2开标验证由现场监委和行政监督人员在开标现场进行查验。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交验证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当场退回其投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84898622 84898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