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城区派出所提质改造建设项目(新建雨母山派出所业务用房)施工答疑澄清公告
一、回复内容
问题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为合格工程,与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4.1质量标准为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描述不一致,请问,该项目质量标准以哪条内容为准?
回复:本项目质量标准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为合格工程为准。
问题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金额低于最高投标限价10%以内的,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中标金额低于最高投标限价10%以上的,为最高投标限价减去中标合同金额后的差额。专用合同条款3.7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金额10%。描述不一致,请问,该项目的履约担保金额以哪条内容为准?
回复:本项目的履约担保金额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为准。
问题3、专用合同条款12.4.1付款周期,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至缺陷责任期结束,专用合同条款15.3.1质量保证金的额度为5%的工程款,请问,该项目的质量保证金额度以哪条内容为准?
回复:本项目的质量保证金为3%。
问题4、请问是否在投标中只需提供项目经理,其他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采用承诺制,中标后提供即可?
回复:其他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采用承诺制,中标后提供,所配备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系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承诺函格式自拟)。
问题5、招标文件P1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1,关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条款,招标文件所公布的专业暂估价均为含税价,招标清单中也均为含税价,不符合一般计税法规定,清单中是否调整成不含税价较为合理?
回复:清单已调整。
以上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及时下载该项目的答疑澄清文件,如有遗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8232103。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阳市公安局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华新开发区天柱路28号
联系人:谢文灿
电 话:0734-8208046
招标代理机构:衡阳市饮水思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高新区湘南湘西高新软件园4A栋902室
联系人:蒋先生
电 话:15073453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