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兰路(新电路—万家丽路)道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23-1485N2110857
新兰路(新电路—万家丽路)道路建设项目已经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批准文号长发改[2008]680号文),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合格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新兰路(新电路—万家丽路)道路建设项目
2、质量标准:合格
3、建设规模:新兰路(新电路-万家丽路)北起K0+400,南至K0+620,长度220m,规划路幅宽37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路基工程、排水工程、亮化工程、绿化景观工程、交通设施工程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等。投资额约人民币450万元。
4、招标范围:道路路基工程、排水工程、亮化工程、绿化景观工程、交通设施工程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资金来源:财政拨款、自筹及银行贷款
8、工期要求:60日历日。
9、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要求。
10、评标办法:采用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Ⅰ)”。(投标报价评审采用附表5〈1〉)。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持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贰级建造师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项目;
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并由投标人提供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5、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或给排水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6、拟任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
7、拟任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及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
8、拟任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9、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10、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及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2、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注册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13、省外的企业须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元)。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各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2、专用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新兰路(新电路—万家丽路)道路建设项目”, 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分支机构提交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28日开始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至少于2014年10月8 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中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2.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 10月 27日上午9:00时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1、《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2、《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
3、《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八、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按招标文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