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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鼓风机厂有限责任公司搬迁新建工程项目建安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7-05-19
项目名称:
长沙鼓风机厂有限责任公司搬迁新建工程项目建安工程施工。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2.12亿
招标人:
长沙鼓风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长沙鼓风机厂有限责任公司搬迁新建工程项目建安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长沙鼓风机厂有限责任公司搬迁新建工程项目已经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6]17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长沙鼓风机厂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的建安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长沙鼓风机厂有限责任公司搬迁新建工程项目建安工程施工。

2.建设地点:长沙市望城经开区航空工业园内中间南侧位置,北侧紧邻航空工业园生产区,西侧与万家乐厂区接壤,东侧为航空工业园生活区用地,南侧紧邻同心路。

3.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50278平方米;建筑面积约80258平方米,本工程建筑类别:一类;抗震设防烈度:6度;耐火等级:二级;其中联合厂房建筑面积约71774平方米,结构类型为门架钢结构,最大单跨24m,高度14.35m,屋面结构为钢架压型钢板屋面;其余单体建筑为框架结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联合厂房(包括机加厂房、装配试验厂房、通风机厂房、成套厂房)、综合楼、食堂、油化库、门卫以及室外管网、道路等配套工程和相关辅助设施等。

4.招标范围:联合厂房、综合楼、食堂、油化库、门卫以及室外配套工程和相关辅助设施的基础工程(含桩基、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建筑、装饰及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5.工程造价:约人民币21200万元。

6.工    期:约600日历天。

7.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8.保修承诺: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相关规定执行。

 

三、资格合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并持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貳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具备一个单项合同单体建筑面积在40000㎡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项目负责人。

4.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照《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严格执行,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10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且现场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须提供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7.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8.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提供官方查询网址和查询结果),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投标人在本省的在建情况由行政监管部门统一登录网站查询。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0.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办法

1.资格审查方式:基本资格审查;

2.入围方式:“合格入围法”,即通过基本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全部入围。

 

五、评标办法:

按《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4〕259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I)”(报价部分采用附表6(1))。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采用预交投标保证金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80万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单位从其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专户(须写全称)

账户名称:长沙银行东风路支行

账  号:800081861209013

3.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 25日12:00(含),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长沙鼓风机厂有限责任公司搬迁新建工程项目建安工程施工”),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基本资格审查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6.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 19 日~2017年5月 23 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一楼10号窗口。

3.报名方式: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资格合格条件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须派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本公告第九条基本资格审查所需要的资料扫描件或影印件(2套,编目录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

4.投标人投标报名提交的资料(扫描件或影印件)内容必须和集中资格审查时提交的资料(原件)内容一致,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八、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5月 25日14时00分

2.集中基本资格审查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二楼开标室,具体标室见大屏幕。

3.递交基本资格审查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 25日14时00分,过时不予接受。

 

九、基本资格审查到场人员及应提供的资料

1.基本资格审查到场人员要求:企业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是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基本资格审查。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基本资格审查时将被拒绝。

2.基本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资料(或证书)原件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副本原件或根据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提供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7)施工项目部施工员、质量员的岗位证,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9)省外企业的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提供官方查询网址和查询结果)或须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投标人在省内的在建情况由行政监管部门统一登录网站查询;

(10)湖南省外企业须提供《入湘登记证》或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已登记的查询截图扫描件;

(11)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不作为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12)以投标人名义下发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命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13)入围业绩证明资料

注:1、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投标单位携带原件参加,如原件携带不全、与报名时所递交的复印件不一致或所递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等相关情况,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如果证照因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基本资格审查现场者,应在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前出示省(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年检或年审等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原件),正式证明必须有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

3、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若资格审查时或通过审查后发现报名单位有弄虚作假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已经入围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并按规定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且有可能导致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十、招标文件的获取

基本资格审查后,投标人凭入围通知书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309室)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上发布。

 

十二、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十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鼓风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树木岭路388号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0731-85306082

传     真:0731-8558264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

联   系   人:易先生  王先生 

电     话:0731-84514358

传     真:0731-84510448

邮     箱:hnzb12@126.com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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