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科中心中央空调主机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长沙市中心医院胸科中心综合楼及附楼工程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发改【2012】632号、长发改【2013】54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中心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银行贷款。本招标项目为长沙市中心医院胸科中心中央空调主机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胸科中心中央空调主机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
1.2建设规模:长沙市中心医院胸科中心中央空调主机采购及安装,主楼夏季空调总负荷为1068.9KW,冬季空调总负荷为882.6KW;附楼夏季空调总负荷676.2KW,冬季空调总负荷为517.8KW。包括主楼空调冷暖源采用两台螺杆式风冷热泵机组,单台制冷量≥500KW,制热量≥480KW,单台设备运行重量7T;夏季供回水温度为7/12 ℃, 冬季供回水温度为45/40 ℃, 总的COP值不小于3.2;主机设置于主楼屋顶。附楼空调冷暖源采用两台螺杆式风冷热泵机组,单台制冷量≥322KW,制热量≥317KW,单台设备运行重量6T;夏季供回水温度为7/12 ℃,冬季供水温度为45/40℃, 总的COP值不小于3.2 ,主机设置于附楼屋顶。(具体参数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1.3招标范围:胸科中心中央空调主机的采购、安装、调试和验收等(具体数量、规格及要求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1.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1.5资金来源:自筹。
1.6交货与安装工期:6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合同为准)。
1.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螺杆式风冷热泵机组制造、安装验收相关标准。
1.8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两年。
1.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螺杆式风冷热泵机组制造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注册的、有专业生产基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商(不含港澳台地区)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且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2.2如代理商投标,其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万人民币,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企业,代理商投标须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和代理证书;本项目只接受设备制造商或其唯一授权代理商投标;
2.3所投品牌型号螺杆式风冷热泵机组整机效率必须满足国家二级能源标准,且需提供投标型号机组的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及检测报告;投标型号产品须被列入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2.4所投产品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企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查封或处于破产状态;
2.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同一品牌或不同品牌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提出投标申请;
2.8拟任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保证金:
3.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五万元(5万元)。
3.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专用帐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3.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含)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3.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拒收,已收的投标文件将退回投标人;
3.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注:转账时一定要注明投标项目名称:“胸科中心中央空调主机”,未注明投标项目名称而导致无法查实的,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18日至2014年7月9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等,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5、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5.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至少于2014年 6月22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中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5.2.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9日上午9:00时整。
6.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1、《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2、《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
3、《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