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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办公用房亮化工程

发布日期: 2014-06-09
项目名称: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办公用房亮化工程;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260万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办公用房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对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办公用房亮化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工程概况:

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是长沙市地铁12345号线的运营监控中心,位于武广长沙南站城市片区, 其中地下部分共3层,地上部分共26层,亮化面积约为16000㎡;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黄兴车辆段位于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黄兴镇,包含综合楼、运用库和检修库等3栋楼,亮化面积约为20000,景区建筑和景观夜景照明设备供电电压宜为0.23/0.4KV.

1、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办公用房亮化工程;

2、投资估算:约260万元;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5、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长沙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及黄兴车辆段(综合楼、运用库和检修库等3栋楼)的亮化工程深化设计、供货、安装施工及后期维护等,具体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质量标准:合格。

7、资金来源:自筹及财政资金

8、计划工期:本工程工期为2个月,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9、保修: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相关规定。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含)以上,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且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4、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最低配备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本项目不接受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担任关键岗位人员。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省外企业如持有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须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拟任本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9、长沙市以外的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在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场处窗口(咨询电话:0731-88665274)办理《入长施工登记证》。其他相关手续按长住建发[2011]312号《长沙市入长建筑企业管理与服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

三、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69日起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其他资料。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项目名称:轨道办公用房亮化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以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461317:00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474900(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承诺书》原件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及影印件。省外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承诺书》原件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及影印件,法定代表人确系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出具相关证明,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

5、开标验证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授权委托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承诺书》原件交由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委验证。投标人不能出示以上资料交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委验证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评标办法:该评标办法参照“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的综合评估法I执行。  

九、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招标文件另行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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