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南岳区龙荫港综合治理--龙荫港流域湿地建设
及水生态修复工程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一、内容
衡阳市南岳区龙荫港综合治理--龙荫港流域湿地建设及水生态修复工程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5款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支付标准参照《湖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湘招协[2015]6号)支付,现更正为:衡阳市南岳区龙荫港综合治理--龙荫港流域湿地建设及水生态修复工程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5款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支付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支付。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相应进行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本次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二、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南岳分局,电话:0734-5662261。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岳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南岳区云峰路5号
联 系 人:聂先生
电 话:13789375258
招标代理机构:雁政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雁峰区蒸湘南路玉锦名城2期J栋
联 系 人:刘俏、陆琼
电 话:0734-8228668/18507341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