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麓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坦山路(金星大道-观沙路)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国内第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西起金星大道,东至观沙路,全长810m。道路路幅为46m,设计为城市Ⅰ级主干道,设计速度为50km/h。
1、工程名称:坦山路(金星大道-观沙路)工程监理;
2、建设规模:计划投资约2000万元;
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4、监理服务范围:坦山路(金星大道-观沙路)工程监理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5、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工期365天。
6、质量标准:合格;
7、资金来源:自筹及银行贷款。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信誉较好,经济实力雄厚;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含)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高级技术职称,无在监项目或仅在长沙市内有一个在监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并对项目负责人实行网上押证管理;
3、关键岗位人员配备须符合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关键岗位人员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4、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原件;
5、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监理员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省外企业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湖南省以外的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在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场处窗口(咨询电话:0731-88665274)办理外地企业来长承接业务预登记手续;
8、开标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资料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及授权委托人的开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有效社保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投标承诺函》、资格后审资料及投标文件参加。
三、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11 月 4 日至2011年 11 月 24 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项目名称:坦山路(金星大道-观沙路)工程监理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以银行到帐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帐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帐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1年11月8日17:00前将疑问以不署名的方式上传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内,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 11 月24 日9:00(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4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评标办法:湘建建[2008]159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之综合评估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