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银行保函、担保、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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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人民币元) | 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 | 0万元(人民币元) |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答疑澄清时间 | 2023-01-06 16:30:19 | ||||||||||||||||||||||||||||||||||||||||||||||||||||
递交时间 | 2023-01-06 16:30:20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攸财采计[2022]107 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攸县丫江桥镇等8个乡镇双江社区等43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二年)土壤改良有机肥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月4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九、投标产品质量要求 9.1.商品有机肥 所投商品有机肥技术指标符合产品执行标准,重金属限量指标符合农业部标准《有机肥料》(NY525-2012)汞、砷、镉、铅、铬的限量要求,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对各项参数逐项检测并出示结果,并符合下表所有标准。
现更正为: 所投商品有机肥技术指标符合产品执行标准,重金属限量指标符合农业部标准《有机肥料》(NY/T525-2021)汞、砷、镉、铅、铬的限量要求,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对各项参数逐项检测并出示结果,并符合下表所有标准。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陈会亮(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 电话:0731-22331006 2、采购人 名 称:攸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攸县发展中心主楼 4 楼 3A01 室 联系人:龙钟 邮 编:412000 电 话:15115363519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中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中信庐山一号写字楼924室 联系人:张茜雯、陈会亮、刘敏 邮编:412000 电话:0731-22331006 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