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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州县城区排水防涝二期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1-05

靖州县城区排水防涝二期项目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云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对“靖州县城区排水防涝二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2023年1月3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招标项目有关内容做如下更正:

一、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 招标公告 

2.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现修改为 

2.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二、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10.1.1类似工程业绩

1.资格要求: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类似工程业绩(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投标人 1 项 拟任项目经理 1 项

2.评审加分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个数

2.1 投标人:0 个 1 个 2 个 3 个

2.2 拟任项目经理:0 个 1 个

3.类似工程业绩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

2)评审加分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33万元(含)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现修改为:

1.资格要求: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类似工程业绩(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投标人 1 项 拟任项目经理 1 项

2.评审加分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个数

2.1 投标人:0 个 1 个 2 个 3 个

2.2 拟任项目经理:0 个 1 个

3.类似工程业绩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

2)评审加分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33万元(含)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三、修改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修改文件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修改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公告!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745—8258132。

 

四、联系方式 

人: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址: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福星路234号

人:肖先生

   话:1360741806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云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福星数码广场写字楼11楼112号

人:宋若梅(项目负责人)、周琴

   话:15807412363、15115136462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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