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莲路跨韶山路立交桥工程施工补充文件(一)
(招标编号:ZKGS-ZB-20150057)
各投标人:
1、项目要求近3年具有一个以上2500万市政桥梁工程业绩,请问是指公司业绩还是要求项目经理有个人业绩?
回复:指公司业绩。
2、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请问建筑工程或公路与桥梁专业符合要求不?
回复:建筑工程专业不符合。
3、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资格后审资料是否也需要胶装装订,装订后也要求打包密封递交吗?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4 、我公司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后,根据本工程建设规模,市政二级资质即可,该工程设为一级,是否为有意排斥潜在投标人,违背公平公正原则,敬请业主单位及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按规定执行,望给予回复,谢谢!
回复:本工程所处韶山路为城市主干道,桥梁最大单跨为40米,交通流量巨大,交通组织相当复杂,施工难度大;二是工期紧,市政府要求今年9月份要竣工通车(长重组发〔2015〕1号、长交管发〔2015〕1号文件均有明确),为确保优质高速建好木莲路跨韶山路立交桥工程,故资质定为市政一级。
5、招标文件16页3.5条注:省外企业的关键岗位人员证书真实性证明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将其原件与资格后审资料复印件一并提交,否则,其资格后审不合格。请问省内企业在提交资格后审资料复印件的同时,需要递交什么原件?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6、招标文件P14中3.2.6第(4)报价按建筑材料价格按《长沙建设造价》2014年第6期”预算价,现工程投标期为2015年3月,请问投标报价是否采用最新的《长沙建设造价》?
回复:按2014年第6期。
其他内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