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高铁新城东片区市政基础设施一期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市高铁新城东片区市政基础设施一期工程项目建设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3】24号、长发改【2014】512号、长发改【2014】78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长沙市长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沙市高铁新城东片区市政基础设施一期工程投资施工总承包项目
2.2建设地点:长沙高铁新城地处长沙市东南门户,片区定位于中南地区的交通枢纽中心,湖南省3+5 城市群的中心、长沙市最主要的城市副中心,现代服务业的集聚高地。片区北至浏阳河和机场高速、东至黄兴大道、南至湘府东路、西至京港澳高速公路,总用地面积约为46.9 平方公里,其中东片区位于长沙市高铁新城浏阳河以东区域,总用地面积约29 平方公里。
2.3建设规模及建安工程投资:东片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内容主要有劳动东路延长线、高塘坪路、东四线、东六线、螺塘湾东路、滨河东路6条道路工程,建安投资约为24.11亿元。其中:
劳动东路延长线(高塘坪路-黄兴大道)道路工程起于高塘坪路,终于黄兴大道,全长3697.484m,本次招标里程为K4+783.886-K6+700,全长1916.114m,道路规划为城市快速路,规划路幅宽度为70m。建安工程投资约4.73亿元。
高塘坪路(黄江大道-中轴大道)道路工程南起黄江大道,北至中轴大道,全长约1.46km,规划路幅宽46m,为城市主干路。建安工程投资约1.86亿元。
东四线(湘府东路-滨河东路)道路工程南起湘府东路,北至滨河东路,全长约4560m,规划路幅宽60m,为城市主干路。建安工程投资约4.89亿元。
东六线(湘府东路-机场高速)道路工程南起湘府东路,北至机场高速公路,全长约5750m,规划路幅宽50m,为城市主干路。建安工程投资约7.35亿元。
螺塘湾东路(东六线-滨河东路)道路工程南起东六线,北至滨河东路,全长约4270m,规划路幅宽30m,为城市次干路。建安工程投资约2.55亿元。
滨河东路(湘府东路-黄江大道、劳动东路-螺塘湾东路)道路工程南段起于湘府东路,终至黄江大道,北段起于劳动东路,终至螺塘湾东路,全长约5200m,规划路幅宽30m,为城市次干路。建安工程投资约2.73亿元。
2.4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总工期暂定30个月;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承诺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6质量标准:
(1)永久性工程:必须符合建设部发(92)《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及补充规定,质量等级达到合格,争创优良。
(2)临时性工程:必须符合建设部发(92)《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及补充规定,质量等级达到合格。
2.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执行保修
2.8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东片区市政基础设施一期工程的投资、施工、交付全过程的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本项目所需建安工程费用的资金筹措及投入;劳动东路延长线(高塘坪路-黄兴大道)、高塘坪路(黄江大道-中轴大道)、东四线(湘府东路-滨河东路)、东六线(湘府东路-机场高速)、螺塘湾东路(东六线-滨河东路)、滨河东路(湘府东路-黄江大道、劳动东路-螺塘湾东路)的道路、下穿通道、人行通道、管线综合、综合管廊、给排水、绿化、景观及亮化、交通设施及相应配套设施等施工,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以及为使工程具备竣工交付条件所需办理的各项相关手续及管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以往业绩要求:
(1)2010年以来必须承担过一个及以上投资额不少于15亿元的投资项目(不限投资项目的类别,包括在投项目、作为独立投资人签订的投资项目或者投资人为实施项目而成立的项目公司所签订的投资合同。以往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文件为准,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
(2)2012年以来必须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亿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以往业绩以同时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
以上以往业绩不接受港澳台地区及境外业绩。
3.4投标人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投融资能力,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出具的,其拥有不少于人民币15亿元的银行信贷证明或其账户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有不少于人民币4亿元资金的银行存款证明。
3.5投标人总资产不得低于100亿元,净资产不得低于50亿元(或等值外币,以投标截止时间的中国人民银行汇率为准)。上述数据以2014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为依据。
3.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要求:
(1)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配备项目总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总负责人1人,且以上人员不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
(2)拟任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资质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丰富的综合协调及管理能力;
(3)拟任技术总负责人应具备市政道路工程等相近专业的高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8年以上;
(4)拟任项目总负责人、技术总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5)各子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要求:承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各子项目(6条道路)实施前严格按湘建建[2015]57号文及招标人的要求配备到位。
3.7省外企业须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处于被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
4、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万元整)。
5.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帐为准。
5.3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5.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5.5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5.6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交纳。
5.7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5.8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9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6.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3日起至2015年12月22日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下载招标文件(含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
6.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年11月29日 17:00(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敬请留意。
6.3请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12月23日9:00(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二楼大厅大屏幕;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开标验证须提交的资料
7.4.1省内企业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
7.4.2省外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
省外企业如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特殊原因的相关证明原件,并须法定代表人授权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到场【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特殊原因的相关证明原件准时参加开标】。
相关证明:(1)法定代表人若因住院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提供三甲(含)以上等级医院出具的正式住院证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若因出国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国机票复印件和护照(含签证页)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7.4.3开标验证由现场监委和行政监督人员在开标现场进行查验。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交验证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当场退回其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9、投标人基本信息入库
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或未在投标文件中附其复印件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
入库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84898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