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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长沙经开区用地报批勘测定界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发布日期: 2022-12-30
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

长沙经开区用地报批勘测定界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190万元。计划征地总面积约200公顷/年。最终结算金额按每个报批项目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具体报批项目以勘测定界用地总面积及拐点数量进行计算收费。

编号

项目

工作内容

计算单位

上限单价(元)

取费依据

备注

1

地籍测绘及地籍调查服务费

地籍图修补测、建设用地合法手续收集、地类认定,权属审核。

公顷

2271.43

参考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和《测绘工程产品困难类别细则》的通知(国测财字【20023号)P28“地籍测绘”和测绘生产困难类别细则(Ⅱ类)之规定。

依据关于取消、降标和放开一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湘发改价服【2016144号文件之相关规定,本项目的“取费依据”参照国测财字【20023号文和湘价服(201287号文执行。

2

拔地测量服务费

勘测定界报告编制、三大类面积表、界址点测量、地籍要素数据采集边界、面积量算、界址点成果表编制、勘测定界图、宗地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套合等。

400.00

参考湖南省国土资源系统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湘价服(201287号文)第4项“拔地定桩、放线”之规定。

注:

1、土地勘测定界包括调查红线范围确定征地红线,并将征地红线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图斑等进行图件套合;

2、出具土地勘测定界成果,包括勘测定界和地籍调查(不包括拆迁阶段及宗地图阶段的地籍调查)。

说明:勘测定界用地总面积和拐点数量无法计算准确,勘测定界用地总面积暂定400公顷,拐点数量暂定2479个。

三、项目说明

   为有利于长沙经开区园区用地报批、征地拆迁补偿等工作的开展,保障用地基础测绘数据的完整性和现实一致性,现启动长沙经开区用地报批勘测定界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通过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一家勘测定界技术服务单位完成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地籍图修补测、建设用地合法手续收集、地类认定,权属审核,勘测定界报告编制、三大类面积表、界址点测量、地籍要素数据采集边界、面积量算、界址点成果表编制、勘测定界图、宗地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套合等。


二、相关标准

无。



三、技术规格

无。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2年内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并验收完毕(具体时间以实施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项目地点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实际管辖区范围内。


五、服务标准

一、服务要求、质量和标准

1、要求成交供应商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项目的全过程技术管理、成果文件的编制和最后审核。

2、项目实施内容中地籍图修测、外业测绘等部分执行《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GB/T 20257.1-2017)、《1:5001:10001:2000外业数字测图规程》(GB/T 14912-2017)等现行国家标准。在合同签订期间,如有新的国家规范标准的出台或原有的国家规范标准的修改,按照新的规范标准执行。土地分类符合自然资源部、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报批地类认定相关要求。

3、供应商负责在单个报批项目/批次用地勘测定界工作完成时间节点前,将用地勘测定界成果在“多测合一”平台通过长沙县测绘中心审核备案,并将经备案的成果、成果备案表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采购单位。

4、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为1年。

5、中标人所提交的用地报批勘测定界成果资料应按国家有关政策及技术要求,结合地方有关规定及采购人提供的设计要求,进行设计,提交质量合格的报批勘测定界成果。

二、服务范围及内容

1、服务范围:根据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各项目工作进度要求的具体时间,完成各个报批项目用地勘测定界。

2、具体委托内容:

1)依据报批用地调查范围、规划情况确定征地红线,并将征地红线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图斑等进行图件套合;用地地籍图修补测、建设用地合法手续收集、地类认定,权属审核。

2)按照用地报批需求,出具土地勘测定界成果,包括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勘测定界图及地类情况说明(含在“多测合一”平台经长沙县测绘中心审核备案的纸质成果及电子矢量数据)。

3、交货方式:上门服务且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

、服务要求

技术支持: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六、验收标准

1、验收方式:本项目按照长财采[2016]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申请项目验收,且确保验收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3、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4、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如属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费用。



七、其他要求

1、知识产权要求

供应商应保证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或货物)所涉及到的知识产权和所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采购人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

2、结算方法:

1)付款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

2)付款方式:自合同生效起,成交供应商可根据采购人出具的项目委托函和成果资料签收依据,每半年与采购人结算一次,每次在采购人支付款项前,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给采购人合法有效的发票。如合作年限达到两年或是付款金额达到中标金额,本项目自动终止合同,重新招标。

3、项目验收完成后,成交供应商需将相关资料一次性移交给采购人。

4、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人员的人身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采购人概不负责。

5、保密要求: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建立科学实用的安全管理制度,实现对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的管理和对有害信息的监控。成交供应商在为采购人提供服务中知悉的任何商业秘密,不得提供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6、采购人在开标前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自行现场踏勘。因踏勘产生的费用与安全责任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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