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永兴众德环保分布式光伏EPC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永兴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永发改备[2022]170号及永发改招核【2022】13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郴电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郴电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永兴众德环保分布式光伏EPC项目
2.2建设地点:永兴县太和工业园众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3 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项目计划利用永兴众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厂房屋顶和闲置空地面积约15000平方米,安装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装光伏支架、组件、逆变器等设施设备,计划装机容量1517kw。该项目采用400V就近接入众德环保低压主线的并网方式,按照“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进行结算。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系统典型设计》2012年国家电网公司、《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GB50797-201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太阳能资源等级总辐射》GB\T31155-2014、《太阳能资源评价方法》(QX\T89-2018)等国家、电力行业有效版本的相关标准,规程、规范及规定,并充分考虑光伏组件对项目建筑物的安全载荷影响,确保光伏组件设计使用寿命不低于25年;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设备采购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能满足本工程不低于25年运行寿命及发电效率要求,且光伏组件的使用寿命、转换效率不受项目建设地点大气环境(空气质量)的约束和影响。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 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含设备安装施工设计、施工现场指导等工作);1、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光伏组件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等)2、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逆变器、并网柜、汇流箱、线缆等设计图纸所含与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及专业设施设备;3、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采购设备、逆变器及并网柜设备的安装以及配线施工等经审核后施工图上的全部施工工作。 4、配合采购人完成质量监督、并网验收(含并网性能、电力质监、设备电气、保护试验等(按需),并网手续及调试试验须满足国网公司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电气性能试验、环保、消防、防雷、档案、职业健康和安全评价等工程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 5、通过电站第三方性能检验、消缺直至满足要求。6、完成 240小时连续无故障试运验收。7、其它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光伏电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竣工验收需求的设备、材料及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发包人要求。(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送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送(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和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2 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且为主体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2022 年 6月-2022 年11月) 近 6 个月任意连续 3 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并授权其负责该项目整个招投标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2、联合体需提供联合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承诺,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 年12月30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或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1(A)潜在投标人可在本招标公告附件处预览PDF版本招标文件,如需下载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文件须先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1月30日上午 9点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zggzy.czs.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月30日上午 9 点 30 分,地点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zggzy.czs.gov.cn/)。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永兴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0735-552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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