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监理(第二次)澄清公告
一、根据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现澄清回复如下:
问题1:本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允许在东安县有一个在监项目,如我司配备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项目,请明确是否需要配备总监代表,还是只需要承诺中标后配备即可?
回复:承诺即可;
问题2:如需单独配备总监代表,请明确总监代表简历表是否以总监简历表格式为准?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3:本项目质量目标为合格工程,而招标设置投标人国家级奖项个数为2个,就目前湖南省具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此奖项的监理单位只有两个,这是否存在为意向单位量身定做、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可否改为1个或0个国家级奖?
回复:本项目评分标准严格按照湘建监督【2021】234号文规定,奖项设置合理,符合文件要求。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发布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潜在投标人谅解。
招 标 人: 东安县中医医院;
地 址: 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东新路 80 号;
联 系 人: 傅卫国;
电 话: 18174633115 (经本人同意公开);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全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永州进贤一巷与进贤路交叉口北 150米处;
联 系 人: 罗路龙;
电 话: 13974617670 (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