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文体中心配套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O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郴州市文体中心配套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O工程总承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郴州市文体中心配套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郴发改发〔2022〕104号,项目业主为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郴州市博物馆、市民文化活动中心等的布展和陈设、藏品腐蚀控制及微环境监控系统、专业设备购置工程以及包括体育中心等在内的整个文体中心室外地面停车场、充电桩、公用辅助设施等相关附属配套设施设备建设。本项目布展和陈设总建筑面积约35206m2,其中EPC总承包总建筑面积28206m2,包含未来之星1800m2、科技馆4042m2、博物馆11663m2、地下停车场9111m2,科技馆楼板加建1590m2;经营性部分约7000m2。项目总投资约21900万元,其中公益部分约1.89亿元由EPC总承包人建设;经营性部分约7000m2,由中标人投资3000万元装修(根据实际核算)。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配套资金和申请政府债券。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 1 招标项目或标段 (以下简称:招标项目) 名称: 郴州市文体中心配套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O工程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郴州市东城区白水公共中心范围内,位于相山大道、学院路、郴县路和市体育中心围合区域;
1.2.3 项目基本情况
主要建设内容:郴州市博物馆、市民文化活动中心等的布展和陈设、藏品腐蚀控制及微环境监控系统、专业设备购置工程以及包括体育中心等在内的整个文体中心室外地面停车场、充电桩、公用辅助设施等相关附属配套设施设备建设。本项目布置和陈设总建筑面积约35206m2,其中EPC总承包总建筑面积28206m2,包含未来之星1800m2、科技馆4042m2、博物馆11663m2、地下停车场9111m2,科技馆楼板加建1590m2;经营性部分约7000m2。项目总投资约21900万元,其中公益部分约1.89亿元由EPC总承包人建设;经营性部分约7000m2,由中标人投资3000万元装修(根据实际核算)。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配套资金和申请政府债券。
1.3 工期要求: 180 ☑天( 日历日,下同) □月□年;
1.4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技术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 设计要点、初步设计批复的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达到现行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材料设备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运营要求的质量标准:中标人在签订投资、运营合同之日起7工作日内须将投资资金的20%实缴到招标人,其余根据经营性区域施工进度需要,及时实缴到招标人,否则可视为放弃中标资格;项目运营期间成立绩效考核小组,由市政府办、市财政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旅广体局、市科协、市审计局、郴投集团等相关部门为考核成员,对场馆运营情况进行年度考核。从基本运转、日常维护、开馆时间、参观人数、活动场次、配套服务等设置考核指标,对照各场馆管理部门和考核小组的运营要求对相应指标按照百分制形式具体量化(具体详见附件考核办法)。根据考核结果,相应调整财政补贴和相关支持政策。年度考核不得低于60分。年度考核一次低于60分,则运营单位直接退出项目运营,并扣发当年财政补贴相关支持政策。
1.5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令及建设部【2000】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1.6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O模式,对本项目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单位、经营性部分(场馆外围区域、场馆内公共区域和经营区域)投资及运营单位进行一次性公开招标,确定公益部分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单位、经营性部分投资及运营单位后,开始实施。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工程总承包,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 。招标人与中标人(若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单位中的投资人)组建项目公司,负责督促中标人对本项目合作范围内经营性部分(场馆外围区域、场馆内公共区域和经营区域)投资3000万元用于装修(根据实际核算),由项目公司对经营性部分(对场馆外围区域、场馆内公共区域和经营区域)的运营、日常运行、基本维护、物业服务、安保进行管理。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报建手续: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工程建设、设计及施工许可的审批、报建、 开工、验收等手续;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需以招标人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
2)设计:投标人需根据本工程方案设计文件及相关批文、发包人要求等确定的内容,完成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投标人负责本工程设备、材料等所有物资的采购、保管、运输、仓储管理工作;施工:投标人负责完成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完成郴州市文体中心配套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最终达到交付使用的条件,达到施工质量标准;
3)竣工验收:投标人须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办理需以承包人名义办理的各项工程竣工手续 (含 设备联动调试),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需以招标人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按 规定提交全部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 ;
4)工程保修:整个工程的施工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
5)投资、运营:中标人 (若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单位中的投资人) 负责经营性部分(场馆外围区域、场馆内公共区域和经营区域)的投资工作。由招标人与中标人 (若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单位中的投资人)成立项目公司,对场馆外围区域、场馆内公共区域和经营区域的运营、日常运行、基本维护、物业服务、安保进行管理。
6)移交:运营期结束时将本项目无偿无条件移交给招标人。经营期间考核不合格需退出的或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合作方需无条件将本项目全部设施及所持项目公司股权等相关权益移交给招标人,并配合办理项目公司注销登记手续。
1.7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20704.22万元;公益性部分:17704.2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含设备购置费) 15678.22万元;不可预见费156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58万元,其中设计费 405.69万元 (费率为2.59%) ;经营性部分3000万元;运营费部分:财政每年包干安排1000万元补贴,根据各主管单位界面划分及绩效考核情况与各相关单位年底核算,确定具体支付比例和金额。
1.8 运营合作方式:由招标人与中标人 (若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单位中的投资人)成立项目公司,对场馆外围区域、场馆内公共区域和经营区域的运营、日常运行、基本维护、物业服务、安保进行管理。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暂定1000万元,招标人占股60%;中标社会投资人 (若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单位中的投资人) 占股 40%。利润分配:招标人占比40%;中标社会投资人 (若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单位中的投资人) 占股 60%(以上为暂定,具体以双方协商为准)。其中中标社会投资人 (若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单位中的投资人) 只负责筹集项目运营资金且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对经营性区域进行投资。项目公司的董事会暂定由三人组成,其中招标人推选二人,社会投资人推选一人。董事长由招标人推选的董事会成员担任。
1.9 运营期限:以通过验收合格次日起开始计算运营服务期,期限为15年。
2.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 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 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执业资格;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 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高级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 /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
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 CAD 版本。
2. 10 其他要求:运营经验:独立投标人或承担运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近5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1825天内)具有场馆运营经验,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1]36 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1 有投标意愿者 ,请于 2022年12月29日9时30分起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网址 :http:// czggzy.czs.gov.cn )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 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当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网址 : http:// czggzy.czs.gov.cn ) 进行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即 :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 ) 及开标时间为 2023年1月29日9时30分。 请投标人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网址 :http:// czggzy.czs.gov.cn )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 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网址: http://czggzy.czs.gov.cn) 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 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735-2161229 。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网址: http:// czggzy.czs.gov.cn )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 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 ( 含电子印章 )、 法人 CA 数字证书 ( 含电子 印章 )、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 式:4009980000。
9.2 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200M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
9.3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 询。详情请咨询 18715063426 ,QQ:321973819 。
9.4 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快捷入口“不见面大厅(http:\\www.czggzy.net\BidOpening) ”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参加网上开标活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5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50%收取。
招标人: 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10楼
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 07352161297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郴州市燕泉路中天大厦 509 室
联系人: 廖琼、李懿桓、廖菲菲
电话:18152752232、0735-2862088/0735-2177465 (传真)
联系邮箱:12519788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黄雄B08163010100001767(负责人) ;肖文兵补A08091000000001134;杨程林B0811301010000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