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机电系统集成管理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长沙市轨道交通五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其长沙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机电系统集成管理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机电系统集成管理服务项目(第二次)
2、招标编号: CSGDGK-2017034
3、项目概述:长沙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从捞刀河以南蟠龙路站至南三环以北时代大道站,线路长22.7km,全为地下线,设车站18个。工程已于2015年开工。线路北起自万家丽北路上的蟠龙路站,沿万家丽路向南布设,过湘龙路、开元西路,在洪山路路口设万家丽北路站(与3号线换乘),线路继续向南过三一大道、下穿浏阳河,于晚报大道路口设晚报大道站(与7号线换乘),过远大路,于荷花路路口设万家丽广场站(与2号线换乘),在人民路路口设站(与6号线换乘),之后线路继续南行,穿越圭塘河,于劳动东路路口设站(与4号线换乘),于木莲冲路口设站(与9号线换乘),在湘府府路口设站(与8号线换乘),之后线路向南于天际岭公路隧道西侧穿越山体,至时代阳光大道站止。运营控制中心与1、2、3、4、号线合用。
4、资金来源:自筹和财政资金。
5、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控制价为246万元整。
6、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通信、信号、自动化控制、通风空调、给排水及消防、电扶梯系统、站台门、综合支吊架系统(含抗震支架)等甲供设备的招标配合、合同谈判、设计联络管理、技术论证(交流)、对承包方相关资质文件及第三方检测机构资质的验证、设备监造服务、工厂试验监督、供货管理、接口测试、设备安装督导管理、完工测试管理、综合联调服务、移交管理、试运行管理、预验收管理、系统移交管理、试运营配合、质保期管理、竣工验收配合等系统集成管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要求。
7、服务期:机电系统集成管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始至机电系统所有设备通过正式验收,招标人出具机电系统集成管理服务最终验收证书止。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承诺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8、服务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铁路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具有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城市轨道交通专业)甲级资质。
3、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国家发改委(或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城市轨道交通专业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或具有本合同服务范围内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注册证书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一致;
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同等职位承担过1个(含)以上的入围工程业绩。本项目同等职务是指曾任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含机电系统集成管理服务项目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
4、入围业绩指:2012年1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含)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含机电系统集成管理服务的业绩或同时具有本合同集成管理范围所包含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通信、信号、自动化控制、通风空调、给排水消防、电扶梯系统的系统设计业绩;
不接受联合体、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业绩证明资料须同时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时间判定以合同上建设单位签署时间为准。
5、本项目中标人或与本项目中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与中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允许参与本合同项下集成管理服务范围内设备采购的投标。
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和财务资信状况,并确保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的状态。
7、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时,投标人处于被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禁止在全国参与投标期限内,或处于被湖南省(或长沙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情形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因相关原因被我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轨道公司项目投标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四、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31日 至2017年8月28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com.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5万元)。
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3、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4.1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交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4.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4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六、招标文件的澄清与答疑: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7年8月6日 17:00(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澄清与答疑文件(不含问题的来源)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答疑专区”发布。
3、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
4、澄清与答疑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及时浏览相关网站,掌握招标人对该项目澄清和答疑的发布信息,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5、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文件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文件为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29日9:00(北京时间)
2、递交文件及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验证需提交的资料
4.1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法定代表人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影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参加开标。
4.2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其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影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参加开标。
4.3开标验证由行政监督人员和现场监委在开标现场进行查验。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交验证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当场退回其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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