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东塘派出所办公楼建安工程
2011-09-06
湖南中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委托,对长沙市东塘派出所办公楼建安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经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长发改[2011]310 号文),项目资金已到位,欢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工程概况: ①项目名称:长沙市东塘派出所办公楼建安工程 ②建设地点与规模:东塘派出所建设项目位于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762号,地上5层,框架结构,地下1层,建筑高度21.3m,总建筑面积约3355.52平方米,总投资额约864万元。建设内容包括服务窗口、问候室、信息通信用房、指挥中心、办案用房、刑事技术用房、办公室、会议室、档案用房、备勤用房及物证收缴物品保管用房等。 ③招标范围:土石方、基础、主体、装饰、水电、信息通信、指挥中心、附属工程等(具体的范围和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④资金来源:自筹; ⑤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⑥工 期:120日历天; ⑦保修承诺:建设部2000年80号令; ⑧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⑨评标办法:按照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发布的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的综合评估法(Ⅰ)执行。 2、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应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信誉较好。 ②投标申请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③拟任建造师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无在建工程。 ④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⑤投标企业和拟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⑥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的社保证明原件; ⑦省、市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投标前须到长沙市建委市场处办理备案手续,并持《入长登记证》(相关表格在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下载中心下载)。 ⑧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包括任何形式)对该项目投标。 ⑨申请人应按照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省外企业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拟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 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也不接受企业负责人、总经理与技术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3、投标保证金: ①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的各投标人,须在2011年9月30日09:00前将投标保证金16万元人民币从各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②专用帐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43001792061059778899]。 ③开标时查验银行到账单,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注:转账时一定要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东塘派出所办公楼建安工程”,未注明投标项目名称而导致无法查实的,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①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9月6日至2011年9月29日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 5、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①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1年9月10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发布,敬请留意。 6、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①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9月30日9时整。 ②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及联系方式: ①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 ②招标代理:湖南中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00号新世纪花苑华侨国际10楼 联系人:唐小姐 电话:0731-851177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