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高岭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23-1770N31057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市高岭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已由长发改[2014]57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湖南龙骧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市高岭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工程施工监理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开福区
2.3 建设规模:高岭综合交通枢纽用地位于长沙市开福区捞刀河街道高岭村、秀峰街道竹隐村,项目规划总建筑规模17.6万平方米,总投资11亿元,日集散公路旅客4万人次。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长沙市高岭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场地内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工程施工监理,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5 监理服务周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全过程、全方位监理工作。
2.6 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验收合格。
2.7 保修承诺: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投标人近四年内(以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前48个月内为有效,按监理业务手册上建设方注明的竣工时间计算)至少承担过一个已竣工的入围工程监理业绩,入围工程监理业绩指:投标人承担的已竣工的开挖深度不少于10米的基础开挖或基础施工工程的监理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监理业务手册及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
3.4 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类别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同时必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最多允许有一个在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项目的,应配备总监代表,且总监代表必须具备与总监理工程师相同的任职资格,并不得有在监项目。
3.5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规定标准,即至少应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2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除总监理工程师外,现场监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监项目。
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监理员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岗位资格证书如果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6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如有)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7省外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监证明原件或提供官方查询网址。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及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
4.1资格审查方式:基本资格审查;
4.2入围方式:合格入围法,当基本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
4.3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由招标人代表及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委组成,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整个资格审查的过程由社会监委和行政监委监督。
5、评标办法
按湘建建【2013】283号文《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规定的“综合评估法”执行。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按以下要求办理:
①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贰 万元。
②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③截止时间:2017年6月19日下午17:00时前(含)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基本资格审查时予以查验。
④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⑤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即“高岭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工程施工监理”)。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一定要注明项目名称,如因未注明而造成无法查实的,按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7、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7.1、报名时间:从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6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予办理;
7.2、报名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0号窗口(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报名咨询电话:0731-84516475
7.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投标人须派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时授权委托代理人不要求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一套报名资料(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下同)到现场报名;报名资料具体内容与本公告第9.2条内容一致,报名时无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
注:1、报名资料复印件要求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投标报名时提交的报名资料内容必须和集中资格审查时提交的基本资格审查资料内容一致,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8、基本资格审查
8.1本项目邀请已报名的所有投标人参加基本资格审查。
8.2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递交基本资格审查资料截止时间:2017年6月20日09:00 时(北京时间),过期不予受理。
基本资格审查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二楼开标室,具体标室见大屏幕。
9、资格审查到场人员及应提供的资料
9.1基本资格审查到场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基本资格审查。
9.2基本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资料(或证书)原件要求(必须在有效使用期内):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视同原件);
(3)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4)投标人近四年入围工程监理业绩证明资料;(须同时提供合同、监理业务手册及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
(5)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汇总表(包括姓名、岗位名称、身份证号)
(6)以投标人名义出具的其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不为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的承诺书原件;
(7)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代表(如有)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职称证书(原件);
(8)现场监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证书(原件);
(9)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如有)的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
(10)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原件。
(11)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原件或官方查询网址。
注:1、如果证照因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基本资格审查现场的,应在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出示省(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年检或年审等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原件),并加盖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
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两套,复印件须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资格审查时提供的原件与报名资料不一致的,其基本资格审查不合格。
10、招标文件的获取
通过基本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凭入围通知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511室)购买及获取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售后不退。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上发布。
12、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3、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李女士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
电话:0731-84516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