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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府路(湘江大道-浏阳河西岸)快速化改造工程检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6-09-27
项目名称: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60.34亿

湘府路(湘江大道-浏阳河西岸)快速化改造工程检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湘府路(湘江大道-浏阳河西岸)快速化改造工程已由长沙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201585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城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合格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一、工程综合说明:

1.工程名称:湘府路(湘江大道-浏阳河西岸)快速化改造工程检测。

2.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市区,西起湘江大道,东至浏阳河西岸。

3.资金来源:自筹。

4.工程概况:湘府路(湘江大道-浏阳河西岸)快速化改造工程位于长沙市南部,西起湘府路立交现状桥台处(ZK0+335.48,东至川河路交叉口东侧(ZK12+188.96),路线全长约11.85km,其中高桥桥段9.03km,隧道段2.15km(其中敞开段290m,暗埋段1860m),地面段0.67km。路线沿现状湘府路线位,从西向东依次经过新开铺路、新联路、书香路、新姚路、芙蓉路、刘家冲路、万芙路、韶山路、洞井路、圭塘路、万家丽路、白沙湾路、坝湾路、新花侯路、红旗路等道路;本项目线路包括主线、辅路两套系统,其中主线为按全封闭城市快速路标准设计,双向6车道,设计车速为80 km/h;辅路系统利用现状地面道路,为城市主干道,双向4~8车道,设计车速为50 km/h;隧道建设规模为双向6车道,设计车速80 km/h;结合区域路网,全线共设置出入口匝道9对,定向匝道1处,分别布置在新开铺路、书香路、芙蓉路、韶山路、洞井路、万家丽路、白沙湾路、新花侯路、红旗路等道路,枢纽立交两座,分别为万家丽路立交、红旗路立交。工程总投资约60.34亿元(不含征地拆迁费)。

5. 检测费用:约3200万元,其中第一标段约1000万元,第二标段800万元,第三标段约700万元,第四标段约700万元。

6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检测标段。

依据现行国家相关检测试验规程、规范、试验标准和规范实施要求对项目全线进行检测,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标段:主线里程ZK3+480-ZK8+466.957自检; 主线里程ZK1+069~ZK3+480(隧道)自检。

二标段:主线里程ZK0+335.48-ZK1+069、ZK8+466.957-ZK10+529.957、ZK11+306.957-ZK12+188.957、ZK10+529.957~ZK11+306.957(涉铁,不含红旗路立交匝道)自检。

一标段、二标段具体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应标段范围内的:钢结构无损检测100%、常规材料及结构实体检测70%(含隧道工程、排水工程和道路工程)、桩基检测70%。

钢结构无损检测:超声波焊缝探伤、磁粉焊缝探伤 、X射线焊缝探伤、涂层厚度;

市政道路路基、基层、面层等工程质量检测:原材料(砂石、水泥等)质量、配合比、交通安全设施质量检测;桥梁桩基:承载力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桥梁下部、上部的原材料检测,钢绞线、锚具、夹具、支座、波纹管等非常规材料检测,桥面铺装材料检测;隧道工程桩基检测、原材料、混凝土强度等及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测等。

三标段:主线里程ZK3+480-ZK8+466.957、主线里程ZK0+335.48-ZK1+069、ZK8+466.957-ZK10+529.957、ZK11+306.957-ZK12+188.957、ZK10+529.957~ZK11+306.957(涉铁,不含红旗路立交匝道)、主线里程ZK1+069~ZK3+480隧道工程对比检测。具体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常规材料及结构实体检测30%(含隧道工程、排水工程和道路工程)、桩基检测30%对比检测、钢结构检测30%。

市政道路路基、基层、面层等工程对比检测:原材料(砂石、水泥等)质量、配合比、交通安全设施对比检测;桥梁桩基:承载力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桥梁下部、上部的原材料对比检测;钢绞线、锚具、夹具、支座、波纹管等非常规材料检测,桥面铺装材料对比检测;钢结构无损对比检测;隧道工程桩基对比检测、原材料、混凝土强度等及工程结构实体对比检测。

四标段:主线里程ZK3+480-ZK8+466.957、主线里程ZK0+335.48-ZK1+069、ZK8+466.957-ZK10+529.957、ZK11+306.957-ZK12+188.957、主线里程ZK10+529.957~ZK11+306.957(涉铁,不含红旗路立交匝道)成桥试验。具体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成桥试验100%:静载试验、动载试验。

各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检测清单。

 

7.质量要求:检测工作应及时,成果资料真实可靠,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8.检测服务工期:服务期自检测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止。

二、    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 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投标人均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须注明检测范围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检测的能力;三标段投标人除满足以上要求外,还应符合长建质监【2016】09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抽检的通知)的要求。

3.投标人取得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且必须提供资质认定证书全部附表,附表内容必须包含与所投标段对应的检测参数。

4.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人员证;本项目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

5. 企业近三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市政工程的入围检测业绩(入围检测业绩须提供合同,有效时间以合同上签署的日期为准)。

6.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对于未改制的全民事业性质的教学、科研、设计单位内设检测机构,其拟任检测人员初始注册单位为其所属教学、科研、设计单位,且按规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需相关部门出具的本项目拟任检测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的证明文件)

    7.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在招标所在地有经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固定试验场所(提供试验场所地址、联系电话及自有房屋产权证明)。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10.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一个标段,投标人若因上述规定而存在标段选择和放弃的情形时,须选择中标金额大的标段为其中标标段,其放弃的标段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替补。否则其所有中标候选人资格均视为放弃。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7日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四、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6年10月1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2.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于投标截止前15天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五、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的金额为:每个标段为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 120000元/标段)。

5.2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5.3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 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5 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5.6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帐情况。

5.7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帐信息公示表”为准。

5.8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6年10月25日9:00时整(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召开开标会议时,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三、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准时参加,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开标验证由现场监委和行政监督人员在开标现场进行查验。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交验证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当场退回其投标文件。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十、中标原则:

经公示投标人在整个招投标过程无违法、违纪行为后,招标人原则上应当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本项目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一个标段,投标人若因上述规定而存在标段选择和放弃的情形时,须选择中标金额大的标段为其中标标段,其放弃的标段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替补。否则其所有中标候选人资格均视为放弃。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十一、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4898300、84898355

 

湘府路(湘江大道-浏阳河西岸)快速化改造工程检测招标文件.doc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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