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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庭园工业地产项目第一期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4-07-04
项目名称:
康庭园工业地产项目第一期施工监理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2亿

康庭园工业地产项目第一期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康庭园工业地产项目已由雨发改投备[2014]4号文核准,招标人为湖南南庭投资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第一期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湖南南庭投资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康庭园工业地产项目第一期施工监理

3、项目立项批准文号:雨发改投备[2014]4

4、资金来源:项目单位自筹

5、建设地点:长沙市雨花区圭塘河以东、荷新路以南、比亚迪路以西

6、项目概况:康庭园工业地产项目位于湖南长沙市东南部,距长沙中心区约12公里,南靠振华路,东临比亚迪路,北侧为荷新路,西侧为圭塘河,本次招标康庭园工业地产项目第一期建筑面积约9.5万平方米,含地下车库,规划拟建工业厂房及辅助用房。第一期项目总投资约2亿元。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招标范围:康庭园工业地产项目第一期施工监理各单项单位工程的建设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

9、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0监理服务期本招标项目各单项单位工程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现场监理服务与施工合同期一致)

二、投标报名条件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有效期内)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监理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企业近三年内(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必须承担过一个及以上总建筑面积不少于7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以往工程业绩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监理业务手册或竣工验收资料,以往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或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

4、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3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除外)。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

5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房屋建筑工程);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以上职称,无在监项目或限在长沙市只有一个在监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备总监理工程师相同的任职条件,不得有在监项目。

6、投标人是湖南省内企业的,其拟任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专监)须持有国家住建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无在监项目;监理员须持有国家住建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且无在监项目;投标人是省外企业的,其拟任的专监持有国家住建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无在监项目;监理员须持有当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如果证书真伪在网上无法查询,须提供当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原件),且无在监项目;专监和监理员的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中注明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

7、长沙市行政区域外的企业提供经在长沙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备案手续的“入长备案登记证”。

8、拟任本次投标的所有关键岗位人员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

9、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因为丧失商业信誉被取消投标资格;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的单位,不得参加项目投标;

11、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湘建建[2013]283号)中的“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基本资格审查。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 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营盘东路支行

帐  号:43001505061052501433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基本资格审查为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康庭园工业地产项目第一期监理。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康庭园工业地产项目第一期监理),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从2014 7 4 日起至2014 7 8 日止,每天9:00~11:30,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报名单位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点击网上报名即可。咨询电话:0731—84899622

六、基本资格审查

1本项目邀请已报名的所有投标人参加基本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集中资格审查时间为20147 9 10:00(北京时间),地点: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人员(投标人)到场核查由招标人进行验证、由行政监委进行现场监督。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即报名资料原件)出席。

4、基本资格审查要求:

1)、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资格审查。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

4)、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

5)、本省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6)、本省企业拟任监理员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或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

7)、省外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8)、省外企业监理员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9)、企业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或监理手册)上建设单位签署的竣工时间日期为准。类似工程证明材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资料(或监理手册);

10)、企业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

11)、长沙市行政区域外的企业提供经在长沙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备案手续的“入长备案登记证”。

总监理工程师如已在其它项目总监的应配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备总监相同的任职条件,总监代表须提供的资格证明原件为:总监代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报名,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贰套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基本资格审查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若资格审查时或通过审查后发现报名单位有弄虚作假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已经入围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并按规定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且有可能导致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5、入围方式:基本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超过10家全数入围,超过10家抽取七家单位入围。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基本资格审查后,投标人凭入围通知书到长沙市芙蓉区荷花中路168号惠通大厦728室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731-84159716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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