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长桥强制隔离戒毒所天然气接入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长沙市长桥强制隔离戒毒所天然气接入改造工程已经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 [2014]83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长桥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施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综合说明:
工程概况:
项目建设内容为长沙强制隔离戒毒所天然气接入改造工程。主要建设规模:(1)室外天然气接入工程,管网总长度约640米,最大管道直径为DN80,最大管道压力为0.4MPa ;(2)锅炉房改建工程,包括土建、给排水、电气、通风及相关锅炉设备;(3)院内热力管网敷设,最大管道直径为DN65,最大管道压力为0.6MPa,锅炉生产蒸汽主要用于长沙市长桥强制隔离戒毒所食堂蒸煮和生产卫生热水;(4)其他工程。招标规模约302万元。
招标范围:长沙市长桥强制隔离戒毒所天然气接入改造工程全部内容,包括天然气管道工程、锅炉房建筑和装饰工程、锅炉房安装工程、热水管网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标段划分:一个施工标段;
质量标准:合格工程,通过有燃气供应单位参与的联合验收并要求实现管道通天然气;
施工工期:60天(日历天),其中长桥强制隔离戒毒所院内每天施工时段为上午8:00~下午17:00;
保修要求:2年,并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评标办法:按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的综合评估法(Ⅰ)执行。
二、资格合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必须是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同时具有管道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锅炉和压力管道(GB1类)的安装许可证;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按湘建建【2015】57 号文严格执行,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所有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4、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土建或安装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资质并持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土建或安装专业的中级(含)以上职称;
6、施工项目部拟任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拟任安全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岗位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根据湘建建函[2010]373号文规定,持有2002年-2009年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从2011年11月1日起作废,持有2010年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从2012年11月1日起作废);
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提供官方查询网址,查询帐号、密码);
8、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必须是本企业(如为联合体,应为联合体成员之一)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9、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1、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规定,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开标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持法人代表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现场参加开标会,如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特殊原因的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如为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共同授权人)到场;
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帐为准。
3、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4.1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4.2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交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交纳。
4.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4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10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csjszbb.com:81)、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年9月14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2.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敬请留意。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2日上午9:00时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
八、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原件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