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河风光带东岸(西龙路~大河路、大河路~长榔路)建设项目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浏阳河风光带东岸(西龙路~大河路、大河路~长榔路)建设项目设计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3]19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芙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设计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长沙市芙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名称:浏阳河风光带东岸(西龙路~大河路、大河路~长榔路)建设项目设计
3.项目立项批准文号:长发改[2007]072号、长发改[2013]196号、长发改[2013]564号
4.建设地点:芙蓉区浏阳河以东,北起西龙路,东至长榔路。
5.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长沙市芙蓉区隆平新区范围内,北起西龙路,南(东)至长榔路,以滨河路为界,沿浏阳河展开,总长约9.4km,总面积约90万平方米,工程总投资额约45000万元(最终以可研批复的投资估算进行限额设计)。
6.招标范围:包括浏阳河风光带东岸(西龙路~大河路、大河路~长榔路)景观、绿化等工作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7.设计工期:设计总周期约 60日历天
各阶段设计进度应满足甲方建设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甲方批准计划落实。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具有国家建筑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风景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风景园林设计、景观设计、景观规划、环境艺术设计等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近五年(2008年9月至2013年9月)承担过一个及以上总投资额不少于10000万元的园林景观设计业绩(提供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为准,设计合同未载明项目园林景观部分投资额的,应提供建设单位的相关证明);
4、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3年7月至2012年9月内劳动保障部门社保证明原件);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23日至2013年11月7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csjszbb.com:81)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全 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简写:浏阳河风光带东岸设计项目)。
六、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7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