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水利工程白蚁防治服务项目总预算:2740720.46元,最高限价:2740720.46元。包括县管工程管理单位大坝、堤防、泵站、水闸及管理用房白蚁防治,预算为1193415.83 元,详见长沙县县管水利工程白蚁防治清单。全县镇街小型水库大坝范围的白蚁防治,预算为1547304.63元,详见长沙县镇街小型水库白蚁防治清单。
二、相关标准:服务执行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
三、技术规格:4.1白蚁防治清单(下表为县管水利工程、镇街小水库需进行白蚁防治的工程量清单,具体清单以实际发生为准。)
长沙县镇街小型水库白蚁防治清单 |
4.2.1 通过全面地白蚁综合治理清单所列的的白蚁隐患,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正常运行。
4.2 白蚁防治服务技术要求:
4.2.2 按《水利工程白蚁防治技术规范》(T/CHES44-2020)等规范要求开展长沙县水利工程白蚁防治工作。按要求进行操作,确保服务质量。
4.2.3 技术要求:根据水库结构及其周围环境的白蚁危害及分布的实际情况,采取“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以挖蚁巢、药物回填、药物灌浆、防蚁隔离带、地表施药、饵剂诱杀等技术措施进行白蚁综合治理。
4.2.4 用药安全:服务中所需白蚁防治药物全部使用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高效低毒药物,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药物。特别是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区域的白蚁防治,必须确保用药安全。
4.2.5 施工安全:中标单位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案措施,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和采购人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并接受管理单位监督。中标单位人员的安全管理、设备安全管理由中标单位负责,因中标单位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而产生的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4.2.6 质保期内定期进行2次回访复查,一次巡查在每年5月1日前完成,另一次巡查在每年9月30日前完成。服务质保期内如发现部分地方还有白蚁活动,须进行彻底灭除。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20日内完成治理,并验收合格。
2、服务地点:长沙县
1、白蚁防治效果达到98%以上。
2、服务质保期: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质保期内定期进行2次回访复查,一次巡查在每年5月1日前完成,另一次巡查在每年9月30日前完成。服务质保期内如发现部分地方还有白蚁活动,须进行彻底灭除。
3、在消除蚁害过程中,禁止对水库环境和水源等造成污染,否则,采购人保留追究中标人全额经济赔偿以及法律责任的权利。
1、验收标准:本项目采取一般程序验收方式。按照长县财发[2022]3号要求进行验收,验收时中标人须提供完整、齐全的竣工验收资料给采购人。
2、县管水利工程白蚁防治服务验收根据各县管工程管理单位管理权限分别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白蚁防治实施工程量的签证,白蚁防治实施效果的确认,白蚁防治质保期服务考核,白蚁防治费用的审核等。
3、镇街小水库水利工程白蚁防治服务验收由各镇根据管理权限分别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白蚁防治实施工程量的签证,白蚁防治实施效果的确认,白蚁防治质保期服务考核,白蚁防治费用的审核等。
4、验收合格后,按照采购人对中标人回访情况和白蚁治理情况进行评价,经评价合格且无白蚁活动情况则评定质保期通过。
1、结算方法
1.1 付款人:长沙县水利局(国库集中支付)。
1.2 付款方式:按实际工程量进行支付,完成项目70%工程量,可付合同价款50%的进度款,项目验收合格后可支付结算价款的90%,在项目质保期届满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价款(无息)。
1.3 项目费用采用单价计价方式,以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项目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药物、设备、人工、管理、财务、质保期内质保等所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白蚁防治其它事宜符合《建设工程白蚁危害评定标准》(GB/T 51253)、《房屋白蚁预防技术规程》(JGJ/T 245)等规程规范要求。
3、采购人不组织踏勘,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所有费用自理,并承担相应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