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1年水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包5)合同公告 |
公告日期:2022年12月21日 |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2]003831号-1 |
采购人(全称):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甲方) |
供应商(全称):湖南大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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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一、项目信息 |
1、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水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 |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2]003831号 |
3、项目内容:2021年水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 |
4、是否分包:否 |
5、项目负责人:罗芳 |
6、联系电话:13739056777 |
二、合同金额 |
1、合同金额小写:3848000 |
大写: |
2、具体标的见附件。 |
3、合同定价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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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付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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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 |
分期付款: 本合同金额分2次付清。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全部货物到货完毕、完成安装、调试、培训、运行正常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合同总金额7%有效期三年的银行履约保函,合同总金额3%有效期三年的银行质量保函,甲方根据财政部门结算审核结果支付合同余款。合同余款支付前,乙方根据结算金额一次性开具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每次付款如遇财政关账或财政资金未下达则顺延付款时间。 |
成本补偿: |
绩效激励: |
三、合同履行 |
1、起始日期:2022年12月21日,完成日期:2025年12月20日。总日历天数:1095天。 |
2、地点:湖南省内 |
3、方式:按招标文件履约 |
四、合同验收 |
验收主体: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及娄底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验收方式: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 |
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及合同 |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本合同协议书 |
(3)中标通知书 |
(4)投标文件 |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
(8)其他合同文件 |
六、合同生效 |
本合同自2022-12-20生效。 |
七、合同份数 |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叁份,供应商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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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12月20日 |
合同订立地点:湖南省内 |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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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公章) | 乙 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余涛 | 法定代表人:杨武 | 委托代理人:丁华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0731-82592358 | 电 话:18674661198 | 传 真: | 传 真: | 地 址: | 地 址: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泉交河机械工业园1栋厂房 |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银城支行 | | 帐 号:191203200920020739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