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由采购人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九、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已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 2 个工作日止)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其他补充事宜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浏阳经开区污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 |
联系人:张柳 |
电 话:0731-83282880 |
地 址: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扬清路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湖南云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万思翔 |
电 话:0731-81810982 |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人民东路58号铭诚摩根(新三诚大厦)9楼909室 |
重点注意: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由采购单位负责项目的监管及相关问题处理,如有任何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长沙政府采购网仅提供信息服务,不对项目承担任何责任。
2022 年12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