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隆平水稻博物馆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隆平水稻博物馆建设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发改【2013】303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长沙市芙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隆平水稻博物馆建设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一、 工程综合说明:
1. 工程名称:隆平水稻博物馆建设项目监理;
2.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长沙市隆平新区,北靠人民东路,东临京珠高速辅道,南邻长农路。
3.项目概况:本项目由1栋博物馆主体建筑、1栋博物馆配套用房及1个独立地下车库组成,总建筑面积19380.12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13159.96平方米,地下面积6220.16平方米。博物馆主体部分总建筑面积为11743.9平方米,配套用房建筑面积为5315.82平方米。同时,在博物馆主体建筑西侧东岸公园内布置一个独立地下车库,建筑面积为2320.40平方米。博物馆主体建筑地上二层、地下一层;博物馆配套用房地上二层、地下一层;独立地下车库为地下一层;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带少数剪力墙。建安工程造价约9400万元。
4. 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5.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保修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约180日历天。
6.招标范围:隆平水稻博物馆建设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含查验审核承包商或业主提供的与本项目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材料的数量和质量,对相关材料进场见证取样等)、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以及同步实施其他工程的监理。
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确保合格工程,并达到省优质工程奖标准。
8.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评标办法:执行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的《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执行。
二、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年龄不超过55岁,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内以同等职位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在4000万元及以上单体公共建筑工程的以往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且无在监项目或仅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包括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县)最多有一个作为总监的在监项目;
4.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应按照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为4人,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除外);
5. 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省外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员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省外企业拟任监理员应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当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6.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及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最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7. 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入湘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监督管理办法》要求须具有有效的《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8. 以往业绩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监理业务手册,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上注明的竣工时间为准;
9.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因丧失商业信誉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的单位,不得参加项目投标;
11. 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隆平博物馆建设项目监理”,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账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分支机构提交无效)。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4 月 17 日开始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五、 招标文件澄清和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年 4 月 21 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留意,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5 月 8 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开标室。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